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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標點
分別說無敎已。偈曰:復一切與敎,正作與中
應。釋曰:一切人於護不護及中住,乃至造有
敎業未竟,是時中與現世有敎相應。偈曰:刹
那後與過,至捨。釋曰:從初刹那後乃至捨,與
過去有敎相應。偈曰:非來應。釋曰:無人與
未來有敎相應。偈曰:與有覆無覆,過去不相
應。釋曰:若有敎或有覆或無覆,與過去不相
應,未來亦爾。若法勢力弱,至得亦弱,不得
相續。此勢力弱,何法所作?心所作。
所作有覆無記,勿勢力弱。是義不然,身口業
昧鈍故、依他成故,心則不爾。此無覆有敎,
亦由弱力故意所起,是故其力最弱。於前已
說,有人住於不護。何法名不護?偈曰:不護
及惡行,惡戒或業道。釋曰:如此等是不護衆
名。此中不能禁制惡中身口,故名不護。聰慧
人所訶故、得非可愛果報故,故名惡行。善戒
對治故,故名惡戒。身口所造故名業。根本所
攝故名業道。有人與有敎相應,不與無敎相
應,此義有四句。此中偈曰:但與敎相應,中
住下心作。釋曰:若故意弱,或作善或作惡,
此人住於非護非不護,但與有敎相應,不與
無敎相應,何況作無記,除有攝福德業處及
業
但與無敎相應不與有敎相應者,若聖人已
易生,若未作身口業、或已捨身口業。與二
相應者,若人住波羅提木叉護,起身口業,或
住非護非非護,由最上品故意,或作善或作
惡。與二不相應者,除前三句。說住護不護及
中人安立至得有敎無敎義已,云何能得此
護?偈曰:定生由定地得。釋曰:是時若得有
流定地心,或根本定或近分定,是時卽得定
生護,以一時俱起故。偈曰:由聖依此無流。
釋曰:若得此定地無流所依,卽得無流護。此
中有六定地,或皆無流,謂四定、非至、中間,此
義後當說。偈曰:波木叉,由
波羅提木叉護者,由令他方得,若他令彼,彼
亦令他。此或從大衆得,或從一人得。從大衆
得者,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護。從一人得
者,謂所餘諸護。有毘那耶,毘婆沙師說:受
大戒有十種,爲攝此故說等。何者爲十?一由
自然得大戒,如佛婆伽婆及獨覺。二由入正
定聚得大戒,如憍陳如等五比丘得苦法智
忍時。三由呼善來比丘得大戒,如耶舍等。四
由信受大師得大戒,如
難得大戒,如須陀夷。六由信受八尊法得大
戒,如大瞿耽彌。七由遣使得大戒,如達摩
陳那比丘尼。八由能持毘那耶爲第五,於邊
地國得大戒。九由十部於中國得大戒。十由
三說三歸得大戒,如六十賢部共集受戒。是
諸人波羅提木叉護,非定隨有敎。此波羅提
木叉護,若欲受,幾時應受?偈曰:隨有命善
受,正護
叉護,隨有命應受。優波婆娑護,一日一夜,受
時決定。如
夜邊。於日夜重說,故成半月護。何法名時?
此名顯有爲法義,於四洲是光位說名
位說名夜。此義可然,謂從命終後,雖復有受
護,不得生依
能起加行故、不能令憶
一夜後,或五日或十日受優波婆娑護,於多
優波婆娑護生中,何法能遮?應有法能遮,由
如來於經中說:優波婆娑護,但一日一夜。此
義今應思:爲如來見一日一夜後優波婆娑
護不得生故,但說優波婆娑護一日一夜?爲
爲安立難調伏根衆生,正受優波婆娑護止
於一日一夜中?如此事云何可思?度此時
護得生,與何道理相違?此事後不曾見如來
爲一人說故,毘婆沙師非如來所說則不敢
說。不護決定時云何?偈曰:無日夜不護。釋
曰:由此人樂一期作惡業,是故不護生,不得
止一日一夜,不如優波婆娑護。何以故?如彼
執。偈曰:由
如受優波婆娑護,願我一日一夜中受持不
護。由此業是聰慧人所訶。若爾,亦無如此受
持,願我一期中受持不護。是故勿一期得不
護。雖不受持如此,由一向違善,故意作此惡
事故得不護,不由暫時違善故意得,是故皆
得一生不護。優波婆娑護雖心不一向,由求
受故意力,是故一日一夜,得隨所求故。若有
人求得不護,暫時受不護,必得不護。此義非
所曾見,故不可立如此。經部師說:如護無敎
非有實物。不護亦爾,非有實物。此不護以
求惡事
善心,猶說有不護,以不棄捨此故。復次此優
波婆娑護,若人欲一日一夜受,受法云何?偈
曰:晨朝從他受,下坐隨後說,布薩護具分,離
莊飾
時最促,唯一日一夜故。若人先已作求受意,
謂我恒於第八日等時必應受優波婆娑護;
若食已亦得受,亦應從他受,不得自受,由此
觀他故,若有犯因緣,爲不犯故。下坐者,或
蹲或跪下心合掌,除病時。若人無恭敬心,諸
善護則不生。隨施戒人語後說,勿前勿俱。若
爾,可說從他受;若不爾,受施皆不成。若受,必
須具分受,不可減。分離莊飾者,離非舊莊
飾。何以故?若常所用莊飾,不生極醉亂心如
此法受,但生善行,不得優波婆娑護。此善行
能感可愛果報。若執如此,行獵、行邪淫人於
夜於日受優波婆娑護,必有果報,不違道理。
優波婆娑者何義?由此護,此人近阿羅漢邊
住,由隨學阿羅漢法故,又近隨有命護邊住
故。或說名布沙他,生長單薄善根衆生,復淨
善根故,名布沙他。如偈言:
云何受此護必須具八分?由此義,偈曰:戒分
無放逸,分修分次第,前四一後三。釋曰:前
四名戒分,從離殺生乃至離妄語,此四離性
罪故。次一名不放逸分,謂離飮酒。若人善受
具戒,由飮酒醉亂能擾動諸學處海,由放逸
故。後三名修分,乃至離非時食,能隨助厭離
心爲功德故。若不受無放逸分及修分,有何
過失?偈曰:由此失念醉。釋曰:若人飮酒,卽
忘失是事非事念。若人受用高勝臥處及舞
歌音樂等,心醉亂卽生。於此二中隨用一處,
破戒不遠。若人依時食,由離先所習非時食,
憶持優波婆娑護,卽起厭離心亦生。若無第
八,此二則不有。有餘人說:唯離非時食,於
此八中說名優波婆娑。所餘八,爲此分開
觀聽舞歌、著香花等分爲二。若執如此,則爲
經所違。經云:由離非時食是第八分,我今隨
學隨行諸聖阿羅漢。若爾,何別法名優波婆
娑?以此八爲分,是聚處隨一一法說名分。譬
如車分及四分軍、五分散,應知八分優波婆
娑亦爾。毘婆娑師說:離非時食是優波婆
娑,亦是優波婆娑分。譬如正見是聖道亦是
聖道分,擇法覺分是覺亦是覺分,三摩提是
定亦是定分。宿舊諸師說:不可立正見等爲
彼分。若前生正見等,於後生成分,初刹那生
聖道不應成八分。爲唯優婆塞有優波婆娑
護、爲餘人亦有?亦有。偈
若無三歸無。釋曰:若人非優婆塞,於一日夜
中歸依佛法僧已,後受優波婆娑護,此人則
得此護。異此則不得,除不知。經中說,佛言
摩訶那摩:若人在家白衣丈夫,與男根相應,
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亦說此言:願大德憶
持,我今是優婆塞摩訶那摩。唯由此量,此人
成優婆塞。爲由受三歸卽成優婆塞、爲不爾?
外國諸師說非。
優婆塞。若爾,經中說:云何此中無相違?由此
言五戒發故。是故偈曰:由稱優婆塞
曰:由信受自稱名是優婆塞,此人則發優婆
塞護。是時信受已,自稱言:大德憶持,我是優
婆塞。從今時隨有命我離命,離奪命等事,由
除中間語故,但言離命。已得戒人,爲令識可
持非可持故,後爲說戒。偈曰:說如比丘護。
釋曰:已得具戒,更令受學處,沙彌亦爾。爲令
識戒相,從此從彼汝今應護。優婆塞亦爾,離
五護無別優婆塞。偈曰:一切若有護,一處等
云何。釋曰:若一切優婆塞皆住優婆塞護,
云何佛婆伽婆說四種優婆塞,一、持一處;二、
持
說爾。釋曰。若人能持,隨所應持,於中說此人
爲能持故,說一切優婆塞本有護。今此執違
彼說離命。此言云何違經?經言不爾。經言云
何?如《摩訶那摩經》說:於中是明優婆塞相,於
餘處則無。是處說如此文:隨有命至於命,我
今專信願尊憶持。於此文中,見四諦人顯示
見知種類,由壽命信受正法。若爲救壽命,我
亦無義更捨正法。此文不爲顯優婆塞相。如
汝所說文句謂爲離命,於餘處非所曾見。何
人能從此不明了文、持一處等文,若依破戒
人說此文句?於中問亦不相應,何況答。何
以故?何人已解優婆塞護?不解如此,若人不
破此戒,是人持此戒。若人不識優婆塞護量,
依能持如此護量人故問,此問則應理。問言:
世尊幾量爲優婆塞持一處?乃至幾量爲優
婆塞持具處?毘婆沙師說:若離護亦成優婆
塞,若不具受護亦應成比丘及沙彌,猶如優
婆塞。優婆塞等護分量,決定云何?隨大師分
別所立、分別決判立優婆塞等異,汝亦應許,
由隨大師分別所立。何以故?若未有護,如世
尊安立優婆塞,安立沙彌比丘則不如此。罽
賓國師不許此義一切護。偈曰:下中上如意。
釋曰:八部所持護有下中上品,云何得成?
由求受故意有差別。若作如此執,阿羅漢波
羅提木叉護應最下劣,凡夫應最上品。若唯
受護,不受三歸,得成優婆塞不?不得,除無
知。若人歸依佛法僧,此人歸依何法?偈曰:
能成佛僧法,無學及二種,歸依及涅槃,歸依
佛法僧。釋曰:若人歸依佛,必歸依能成佛無
學諸法。何者能成法?由彼法勝,故此身說爲
佛。或由得彼法,於一切覺中有勝能故,說
此人爲佛。此法何相?盡智等共伴類,色身前
後無差別故。若歸依佛,爲歸依一佛、爲歸依
一切佛?若依道理,歸依一切佛,道相不異
故。若人歸依僧,此人卽歸依能成僧有學無
學諸法。由得彼法八道果人成僧,不可破故。
若歸依僧,爲歸依一僧、爲歸依一切僧?若依
道理,歸依一切僧,道相不異故。經中說:於未
來世中當有名僧,此人亦歸依此僧。此言爲
顯現在僧寶最勝功德。若人歸依法,此人卽
歸依涅槃,所謂擇滅,自他相續中惑及苦、寂
靜爲一相故。若定以無學法爲佛,云何於如
來邊起惡心出佛身血,得無間業?由損害依
止故,彼法亦被損害,毘婆沙師說如此。阿毘
達磨藏不說如此,唯無學法是名佛說。云何
成佛諸法名佛?不遮依止爲佛故,是故此難
不成難。若不爾,佛在世心則不成佛,僧亦
應爾。唯戒能成比丘,是故戒是比丘。如人供
養比丘,則供養能成比丘戒。如此若人歸依
佛,則唯歸依能成佛無學法。有餘師說:若人
歸依佛,此人卽歸依十八不共法。歸依體性
云何?有敎言語爲性。歸依者何義?救濟爲義。
由依止此三,永解脫一切苦故。如佛世尊所
說偈:
是故信受歸依行,於一切受護爲入門。復有
何因,佛於餘護中立遠離
優婆塞護中立遠離邪婬爲學處?偈曰:邪
婬最可訶,易作得不作。釋曰:邪婬於世間最
可訶,爲侵壞他婦故,能引惡道業故;婬欲不
爾。若在家人,遠離邪婬此事易作,遠離婬
欲此事難作。由不能行難行事,故不出家。諸
聖人於邪婬性得不作護,於餘生自性不犯
故。於婬欲不爾,是故於優婆塞護中立離邪
婬爲學處。勿別轉生聖人犯優婆塞護分。何
以故?決定不作名不作護。若人已成優婆塞,
方
一處得護。云何於彼不破壞護?偈曰:如受意
得護,非於相續得。釋曰:如彼受護,故意得
護亦爾。受護故意云何?謂我今永離邪婬,非
於彼相續,謂我今不應作婬欲。是故受五戒
人以彼爲依止,於離邪婬分得護,不從於彼
離婬欲得,是故由成自婦行婬欲不違破護。
云何唯離妄語,於優婆塞護立爲學處,不立
離兩舌等。由前三證,謂妄語最可訶,易作得
不作。偈曰:通起妄語故,過一切學處。釋曰:
於一切違犯學處中,若被檢問,妄語卽起,謂
我不作。如此由妄語,通起墮犯無更起義。故
大師約此義,謂云何犯戒人?如實發露顯示
自失故,立離妄語爲護。復有何因,於假制罪
中護,不立爲優婆塞學處?彼說:立。偈曰:假制
罪中唯離酒。釋曰:何因唯離酒爲戒,不離餘?
偈曰:爲護餘。釋曰:何以故?若人飮酒,則不
能守餘護分。云何知飮酒是假制罪?無自性
罪相故。性罪相者,若起染汚心方犯此罪,是
名性罪。有時唯作對治病意,飮酒如量不令
醉。若爾,此心已成染汚,本知此能令醉而故
飮。非染汚,由知如量,不令醉故飮。一切毘那
耶藏師說:飮酒是性罪。如律文言:世尊!云何
應治病人?佛言:優波離!除性罪。何者性罪?
是我爲優婆塞所立學處。復次釋迦病時,世
尊不許飮酒。復次經言:比丘!若人說我爲師,
由茅端酒亦不應飮。故知飮酒是性罪。復次
聖人已轉別
復次由說此是身惡行。阿毘達磨師說:不爾。
何以故?有時爲病人許開假制罪,而重遮飮
酒。此何所以?爲離非所許應至故,能令醉量
不定故,是故由茅端飮亦不許。非聖人所犯
者,由諸聖人慚羞失念事。因此失念,是故一
滴亦不許飮。以量不定故,譬如惡毒。說身惡
行者,放逸依處故。是故於中立放逸依處名,
於餘處不立,彼處自性罪故。若過量數習,世
尊說由此入惡道。是義云何?由愛習此數數
惡行相續生故,能引感惡道業故,得生惡道。
酒酒類令醉放逸依處。此句有何義?酒謂飮
酒。酒類謂餘物酒。此二有時未至及已度令
醉位,不名令醉。爲除此故,說令醉檳榔子,及
俱陀婆穀亦能令醉。爲除此故,說酒及酒類。
雖是假制罪,爲顯因緣,令殷重急除,故說放
逸依處,一切惡行所依故。是三種戒,謂波羅
提木叉、定生、無流,從此因若得一戒,爲得餘
二戒不?說非。若爾,云何?偈曰:欲從一切二,
現得木叉護。釋曰:欲界
護。從一切者,謂前分、根本、後分。從二者,謂衆
生名、非衆生名,又性罪處、假制罪處。從現者,
謂現世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從此得波羅提
木叉戒。何以故?緣衆生爲境起故,是故不從
過去未來,得去來二世非衆生數故。偈曰:從
根本恒時,得定無流護。釋曰:從根本業道
得定生護及無流護,不從前分及後分生,何
況從制罪生。從一切時陰入界所得,謂過去
現世未來。因此故立四句。有陰入界從彼得
波羅提木叉戒,不得定生及無流戒,應如此
廣說。第一句者,從現世前分後分從制罪處。
第二句者,從過去未來根本業道。第三句者,
從現世根本業
前分後分。此護不護,爲皆從一切境一切分
一切因得爲有異?若約決定得,偈曰:於衆
生得護,由分因不定。釋曰:護從一切衆生
得,不從一分衆生得。從分不定,有人從一切
分得護,謂受比丘戒。有人從四分得護,謂
受所餘諸戒,業道是一切護分。由因有義從
一切得,有義不從一切得。若立無貪無瞋無
癡爲護生因,卽從一切得,彼不相離故。若
立下中上故意爲護生因,則不從一切得,三
品不俱起故。今定立後因爲生因,應論此
義。有住護人,於一切衆生有護,不由一切
分,不由一切因,若人由下品或中上品故意
受優婆塞及沙彌護。有人於一切衆生有護,
由一切分,不由一切因,若人由下品或中上
品故意受比丘戒。有人於一切衆生一切分
一切因得護,若人由三品故意受三種護。有
人於一切衆生,由一切因得護,不由一切分,
若人由三品故意受五戒八戒十戒。若不從
一切衆生,如此護則無。何以故?由此人隨遍
一切衆生於善故意中住方得護,異此不得
故。云何如此?惡意不絕故。若人不作五種
定分別,乃得波羅提木叉護。五定分別者,謂
衆生、分、處、時、緣。於某衆生我離殺等,是名衆
生定分別。於某分我持,是名分定分別。於某
處我持,是
月等,是名時定分別。除鬪戰事,是名緣定分
別。若人作如此受,唯得善行不得護。於非所
能境,云何得護?由不損害一切衆生命,善故
意受得故。若從是所能境得護,此護則有增
減,所能、非所能互相轉故。若爾,離得捨護因
緣得護捨護,此義自成,毘婆沙師說如此。有
餘師說:此義不應爾。何以故?譬如草等,未有
有時或時枯,滅護無增減義。於所能非所能
衆生互相轉時,無增減義亦爾。是義不然,衆
生前後有故,草等不有。若衆生般涅槃永不
有,云何護增減義不成?是故此救,義不可然。
前言義則爲善。若爾,於前佛所一切已般涅槃
衆生,後出世諸佛從彼不得波羅提木叉護
故。云何後佛戒減前佛戒?此義不成,從一切
衆生得故。若彼衆生設在,從彼亦應得。說能
令得護因義已。不護云何得?偈曰:不護
一切,一切分非因。釋曰:不護者,從一切衆生
得,從一切業道得。何以故?無不護人,由不具
不護成不護,不由一切因,一時下品等不俱
起故。若人由下品心得不護,此人由上品心
亦得斷衆生命。此人與下品不護相應,亦與
上品殺生等無敎相應,由中上品心亦爾。此
中是人名不護人。謂殺羊、殺雞、殺猪、捕鳥、
捕魚、獵鹿、偷盜、行刑戮人、獄卒、縛象人、煮
狗人、網捕人、主將軍、斷事人。如此等人,約
義皆是不護,住於不護故。名不護人,彼有不
護故,名不護人。此義可然,謂諸護從一切衆
生得,於一切衆生由善利故意受持故。殺羊
等人,於母父妻子等中無損害心,爲救自壽
命亦不樂損,彼云何言從一切衆生得?至親
等若轉生成羊等,彼亦能殺。何以故?知彼未
成彼等,是故不殺。若至親等成聖人更爲畜
生,無有是處。從彼云何得不護?若由觀未來
世事,從現世相續生不護,羊等於未來應成
兒等。從一向不殺,云何於現世相續得不護?
若人於衆生恒起損害意,從彼無不護。此執
有何義?此義於至親等同。此人於彼無損害
意,而從彼得不護。此義復云何?若有殺羊等
人,於一生中不與不取、於自妻知足、於妄語
瘖瘂,云何由一切分得不護?善故意壞故。若
義應由言語得顯,彼能以身顯示。若爾,有人
受學處,或二或三。此義云何?一向無不具分
不護及一處不護。毘婆沙師說:如此隨求受
故意,不具分及一處,皆得不護。受護亦爾,除
八分護。經部師說如此。由如此量,遮防
戒惡戒故。說從此得
此義未說,今當說。偈曰:得不護由二,自作及
求受。釋曰:不護由二因得,若生彼家,由自行
殺生等事;若生餘家,由求受此業,謂我等應
行此業,爲立資生。由此二因故,不護得生。偈
曰:得所餘無敎,由田受重行。釋曰:有如此相
田,於中由唯施阿藍摩等生善無敎,如有攝
福德業處說。復次自誓受善行:若未禮佛,我
誓不食不眠。若齋日及半月一月中,我當恒
施他食。如此等。由此受善行無敎恒流,有如
此故重心行善惡諸業,從此更生無敎。說由
此能得護不護已,捨護不護今當說。此中偈
曰:捨護木叉調,由捨學處死,由二根轉生,
由根斷時盡。釋曰:木叉調者,謂波羅提木叉
護,能調伏身口業故。有四因能捨波羅提木
叉護,除優波婆娑護:一由故意於有解人邊
捨所學處;二由捨聚同分
二根俱起故捨;四由善根斷故捨。優波婆娑
護,由前四因故捨,復由夜盡故捨,合此爲五,
故說捨因有五。何因由此五故捨?由生有敎
與求受故意相違故、依止不住故、依止變異
故、緣起斷故、引如此量故。偈曰:餘記感大
燒。釋曰:有餘部說,有四種感大燒燃罪,由隨
犯一罪,卽捨比丘及沙彌護。偈曰:或由正法
盡。釋曰:有餘師說,由正法滅盡時,一切學處、
戒壇、羯磨一切捨離。偈曰:
如負財。釋曰:
人犯根本罪,不捨比丘戒。何以故?由動
一處捨一切護。此不應然。犯別學處,餘學處
斷,無如此義。雖然此人有二種,有戒、有破戒,
譬如有人有財物而負他債。發露顯示此罪
已,還得具淸淨戒,無復破戒,譬如有人還他
債已更具財。若爾,云何佛世尊說:此人非
比丘、非沙門、非釋子。從比丘護沙門義斷
墮滅退故說名波羅夷,約眞實比丘故說此
言。今不計命大過事起。何者不計命大過事?
是佛世尊立爲了義,汝翻此爲不了義。於破
戒與緣,於多煩惱人爲作犯緣。云何知此言
是了義?此言於毘那耶中是決判說。毘那耶
云:比丘有四種,一名比丘、二自稱比丘、三乞
者比丘、四破煩惱比丘。於此義中,白四羯磨
受戒說爲名比丘。此人先是眞實比丘,後成
非比丘,無如此義。是汝所言,由犯一處,所餘
不失。此中大師已與決判,譬如多羅樹,於頭
被斫,更不生荑,不應成老、不應成長、不應成
大。世尊作如此譬,欲顯何義?如此由破一分
根本故,所餘護無更生起義。若人犯根本罪
最重,能破一切比丘行,與最重無慚羞相應
故。此人卽斷一切護根本,是故捨一切護。此
義應然。何以故?於大衆食及住處,佛不許此
人噉一段食、踐一脚跟地,此人大師所擯出
一切大衆事用外。約此人,佛復說言:汝等應
滅除甘蔗栽,拔棄空腹樹,簸却無實穀,汝今
應遮斷。非比丘自稱爲比丘,於此人比丘法
何相?如相是相。雖然,不無比丘法。何以故?佛
世尊說:准陀沙門但四,無有第五。四者,一道
生、二說道、三道活、四汚壞道。有如此說,此
人唯相貌、爲餘故說爲沙門?譬如燒木、枯池、
鸚鵡嘴、壞種子、火輪、死衆生等。若由破戒成
非比丘,不應成與學比丘。我等不說,一切犯
戒人由犯戒事卽成波羅夷;若波羅夷人,必
定非比丘。有餘人由相續勝異,雖犯而非波
羅夷,由一心不敢覆藏故。法主安立律義如
此。若波羅夷非比丘,云何不更許出家?由相
續爲最重無慚羞所壞,於護不能感生故,如
焦種子,不由觀有比丘法故。何以故?此人若
已捨戒,亦不許更出家故。於此毀損,功用何
益?若人已成如此,猶名比丘?勿然此爲比丘
義,由正法滅盡毘那耶羯磨無故,不更得新
護,若已得不捨。復次定生護及無流護,棄捨
云何?偈曰:由度地及退,棄捨定得善。釋曰:
一切定得善法,由二因緣捨離:或由受上地
生度餘地、或由退上定墮下地、或由捨聚同
分。復次如色界定得善,由度餘地退及棄捨。
偈曰:無色亦爾。釋曰:於無色界定得善,約度
餘地及退亦爾。唯無定戒,偈曰:聖得果練根
退。釋曰:無流善由三因緣故棄捨:由得果棄
捨前道、由練根棄捨下劣根道、由退棄捨上
品道。或果或於果勝道,棄捨諸護法如此。偈
曰:捨不護得護,死二根生故。釋曰:有三因緣
能斷除不護:一由得護,謂受
生護,由昔因緣力故得定。一切不護皆斷絕,
對治力大故。二由死棄捨不護,由依止破滅
故。三由二根俱起棄捨不護,依止變異故。若
人捨
若不受對治護,不護無斷義。譬如離病緣起,
不服良藥,重病不差。前義亦爾。是不護人,若
受優波婆娑護,爲從護入不護、爲從護入非
護非不護?有餘師說:還入不護,以捨意不定
故,譬如赤鐵更還靑色。毘婆沙師說:是義不
然,若人更行先事,還入不護,由此至得隨屬
有敎故。復次異護不護無敎云何棄捨?偈曰:
疾心受行物,命根斷捨中。釋曰:由善心強疾,
或由煩惱必強疾,能引無敎生。此心若斷,無
敎卽斷,譬如陶師轉輪及放箭等行,由受心
斷,無敎亦爾。若人捨受心,謂勿如此受,由行
事斷此亦斷。如本所作事卽若不更行,由具
物斷此亦斷。何者具物?謂支提園、眠坐具、延
多羅網等具類,由壽命斷,或由善根斷,此亦
卽斷。若人作斷善根方便,由此六種因卽棄
捨。此中無敎,偈曰:欲界無色善根斷上生捨。
釋曰:若欲界中一切非色性善,由二種因棄
捨,謂善根斷,及生色無色界。偈曰:由對治生
故,捨無色染汚。釋曰:一切非色性染汚,由對
治故棄捨,是惑種類應除,是對治種類能滅,
由此對治生卽棄捨。染汚及伴類,不由別方
便。復次何衆生中有不護有護?偈曰:人道不
護除,二黃門、二根、鳩婁。釋曰:唯人道有不護,
於餘道無。於人道中,除生成黃門、橫成黃門、
二根及北鳩婁。偈曰:護亦爾,天亦。釋曰:護
於人道有除,如前所除。於天道亦有護,故二
道有護。云何得知黃門等無護?由經及律。經
言:摩訶那摩!若人在家白衣丈夫,與男根相
應,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亦說此言:願大德
憶持,我今是優婆塞。摩訶那摩!唯由此量,此
人成優婆塞。於律亦有文,律言:如此等相人,
汝等必應除。復由何因故,於彼無護?二依止
惑過量故、正思簡擇相續無能故、下品慚羞
亦無故,是故無護。若爾,何故無不護?於惡中
依止不定實故。若是處有護,是處則有不護,
二相對治故。北鳩婁人,求受及定心不有故,
於惡無欲作故意故,是故無護亦無不護。於
惡道云何無護無不護?無極重慚羞故。由與
此二相應及壞故,方得護不護。復次彼依止
有如此失,轉成瘠田,謂二黃門、二根。惡道衆
生於此依止,護不生、不護亦不生,譬如於醎
澁瘠田苗
言:比丘!有卵生龍,於半月八日,從龍宮出,受
八分相應優波婆娑。此行但是善行,於彼無
護故,是故唯於人天道有護。復於中偈曰:人
具三。釋曰:人道中一切三護皆具有,謂波羅
提木叉等三護。偈曰:生欲色界天,定護。釋
曰:若諸天生欲色界,有定生護,於上界則
無。偈曰:復無流,除中定無想,天及無色界。
釋曰:無流護生欲色界天有,除中間定、無想
天及無色界。若生無色界諸天,由至得有定
護及無流護,不由現前有。從此向後,由依分
別說業故。如經中略說業,今當廣分別說。業
有三種:謂善、惡、無記。此中偈曰:平不平異業,
善不善異二。釋曰:此是善等相,若業平安立
爲善。若果報可愛,若能令至涅槃,是名平
安,暫永二時能救濟苦故。若不平安,說名不
善,爲對治平安故。若業果報非可愛及能障
解脫,異前二業,非平安非非平安
應知非善非非善。此言何義?以無記爲義。復
次偈曰:福、非福、不動,苦受等復三。釋曰:復有
三業,謂福德業、非福德業、不動業。復有三
業,謂有樂受業、有苦受業、有不樂不苦受業。
此中偈曰:欲善業福德。釋曰:於欲界善業,由
能淸淨故、由能數引可愛報
曰:上界善不動。釋曰:色界無色界善業,說名
不動。爲不爾耶?佛世尊說:三定有動,於中是
覺是觀,所餘諸行,諸聖說名動,廣說如經。約
彼定有過失,故說如此。是三定等,於不動經
中約能成不動善緣道,或說名不動。復有何
因,此定實有動,有時說爲不動?偈曰:由業於
自地,約報不可動。釋曰:若欲界業,約果報有
動義。云何動報?於處無定故。是業已感別道,
於餘道亦得熟。
餘天聚同分亦得熟。何以故?是業能感量力
色樂欲塵等,於天上應熟。此業有時,由隨別
緣,於人畜生鬼神道中熟。若色無色界業,於
餘地無因緣得熟,由果報於處定故,是故說
名不動。非福業者,於世間明了,謂非善。若義
世間所成,於中何須作功用?分別說福德等
業已,有樂受等業今當說。偈曰:樂善至三定。
釋曰:若業是善,說於樂受好。此業乃至三定。
何以故?樂受地但極於此,是故欲界及三定
是彼地。過此,偈曰:向上善非二。釋曰:過第三
定向上一切善業,於不苦不樂好,於中無苦
樂果報故。偈曰:於欲界惡業,立名有苦受。釋
曰:欲界言,爲顯唯於欲界有,餘處定無。此等
業不但受爲果報,受資糧亦是果報。偈曰:餘
說下有中。釋曰:有師說,是中業能感不苦不
樂受,從第四定以上有,於下地亦有。何因知
有?偈曰:中間定報故。釋曰:若不爾,中間定
業應無果報。或於中間定有別類業,於中無
苦無樂故。中間定業,於定樂根是其報,餘師
說如此。復有餘師說:此業決無
與阿毘達磨藏相違。何以故?於彼藏有如此
文。
受?爲此業熟果報不?有,謂無覺善業。偈曰:
無前後報熟,由佛說三業。釋曰:於經中由說
此文:有三業果報熟無前無後不?有。有樂受
業色熟爲果報,有
報,有不苦不樂受業非心相應法熟爲果報。
是故於下地有不苦不樂業。若離欲界,於餘
處此三業無一時俱熟。此業爲善、爲非善?是
善而體羸弱。若爾,前說樂善至三定,復說若
果報可愛、若能
言相違。此說應知從多。此業不以受爲性,云
何說有樂受等?於樂受等好故,說有樂受等。
復次是此業樂必應受。此受受何法?是樂報
應受報,樂於此業中有故。復次由此業應受
樂報故,說此業有樂受,譬如欲散有苦受業。
有不苦不樂受業,應知亦爾。偈曰:自性及相
應,境界與果報,或由令現前,受義有五種。釋
曰:受若約義有五種:一自性受,謂苦樂等。二
相應受,謂觸。如經言:應受樂觸。三境界受,
謂六塵。如經言:由眼見色,是人受色不受色
欲。如此等。何以故?由受故緣此境界,故說受
此境。四果報受,謂業受。如經言:現法受業、
生受業、後受業、不定受業。五現前受,謂隨與
一相應。如經言:是時受樂受,是時中二受皆
滅離。何以故?是時樂受生,餘受不得生。由彼
應受此受,若現前可說能受此受。是故由應
受果報,說應受樂業,苦等亦爾。偈曰:此或定
不定。釋曰:此應受樂受等三業,應知各有定
不定,由此不
現等受報故。釋曰:定業有三,謂現法應受、生
應受、後應受。此三種定業,合不定受業,故成
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