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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標點
序曰。自佛經之流東夏也。六百餘載。三被誅
除。値弘護者觀機而作。先隱巖穴固守至眞。
雲霧霑漬又被淹爛。及後興法方事拾遺。百
不存一。且存
虧。遂使傳度法本周流寰宇。而西晉之末天
下分崩。譯人遭難寄死無地焉。使經本獨得
安全。又漢靈栖遑東西臨幸。佛經俗典於此
淪亡。故致目本俱遺其數不少。今總會群錄
鳩聚結之。勘本則無。挍目便有。恐後獲者據
現錄無。便委棄之同於疑僞。是以尋閱古今
諸錄。挍定經本有無。有則依而入藏。無則題
目擬訪。庶有同舟之士。懷斯而廣集云。
尋群錄闕本其類繁多。試以現經挍閱定錄。
居然顯異。今欲列名廣示。
紙墨易繁終爲詞費。故略而不叙。必搜訪獲
本眞僞莫分。或人代未明。可依錄撿歷。則名
目顯然是非斯決。故不勞備載。又隨代後錄
皆連寫之。又可易
大智度論明十二部經中。乃至後代凡聖解
釋佛語。斯卽是第十二部優波提舍經。據唐
言譯云論
慧解通敏能之。非彼庸疎而得陳迹。故佛經
東漸。自漢至唐。年過六百代經偏正道俗歸
信森若繁雲。毘贊正理弘揚大化。世高創述
於緣理。斖斖惟良。釋安甄解於持心。超然孤
逈。
卷。今人澆薄多不鏡尋。致令前錄同所輕削。
所以通法不能開俗。如不編次則相從埋沒。
昔齊末梁初。有鍾山定林寺僧祐律師。弘護
在懷。綜拾遺逸。纘述經誥。不負來寄。今叙其
所綴爲始。餘則附錄列之。
釋僧祐撰三藏集十有二卷。其雜錄序曰。夫
靈源啓潤則萬流脈散。玄根
結。何者。本大而末盛。基遠而緖長也。自尊經
神運秀出俗典。由漢屆梁世歷明哲。雖復緇
服
代彌精。注述陶練人人競密。所以記論之富。
盈閣以
明皇帝。摽心淨境載飡玄味。
陸澄。撰錄法集。陸博識洽聞包擧群籍。銓品
名例隨義區分。凡十有六帙。百有三卷。名爲
續法論。其
毘贊道化。可謂聖典之羽儀。法門之警衛。足
以輝顯前緖照進後學。是以寄于三藏集末
以廣支葉之覽焉。
撰續法論。目錄序。
論。或列篇立第兼明衆義者。今總其宗致。不
復摘分。合之則體全。別之則文亂。
置難形神援譬薪火。庾闡發其議。謝瞻廣其
意。然桓譚未及聞經。先著此言。有足奇者。宜
其
牟子不入敎門而入緣。序以特載。漢明之時
像法初傳故也。
魏祖答孔。是知英人開尊道之情。習生貽安。
則見
兩事。又支遁敷翰遠
右續法論第一帙
右續法論第二帙
右續法論第三帙
右續法論第四帙
右續法論第五帙
右續法論第六帙
右續法論第七帙
右續法論第八帙
右續法論第九帙
右續法論第十帙
右續法論第十二帙
右續法論第十三帙
右續法論第十四帙
右續法論第十五帙
右續法論第十六帙
自漢末晉初。軍國競接乍分乍統。敎明未融
雖有命篇。已備代錄旣並約文。故不重出。東
晉迄今詞什繁富。如不歷顯將何陳迹。故沿
時隨出。如後備之。然續法論中間題英作。試
閱群錄不無遺漏。故從次纘集。又本文罕具
難具見之。
斯文墜諸。
右略列諸代道俗所傳撿阮氏七錄僧祐統
叙更有綴緝
序曰。所言支
弊而陳異卷也。今就文尋撿括其大抵。都非
極言。何者。大聖垂敎發悟在心。不以事相而
詮敎體。故集衆託處。爲成信之階基。放光動
地。開蒙情之兆域。然後資其故習因而陶化。
統其解網之要。揚其決目之方。知煩惱非趣
聖之由。識解悟爲出凡之徑。一聞決絕。若瓦
裂而天分。再尋根力。便入位而登住。今則單
品別卷曲寫時心。未曰紹隆抑惟離本。故淳
味流變。明于涅槃極誡。抄略非具。固涉邪求
之緣。然本其啓化之辰非無其理。以經敎初
傳譯人創列。梵本
尙三分獲一。況餘群部。寧不品卷。支離。故安
法師云。得略翻略得廣翻廣。斯言是也。一四
句頌聞之而啓惑。一四諦言聞之而生天。況
乎全品離詞。而非悟俗之要。卽言明達豈乖
聖心之旨哉。由斯以言則發智之通鑒也。復
何論於本末叙其澆薄之競乎。固當不以曲
滯之心而光其所出耳。
於紙墨。然恐亂於疑僞。或有涉於緝修。故兩
錄列名。定非別生之位。自餘不顯。便是支分
之經。又代代分張卷部漸廣。故且約指大數
求名。故目出之。
大乘別生經二百二十一部二百六十三卷
小乘別生經三百四十一部三百四十六卷
余撿定其所出小乘別生。二十五經出增一。
四十經出中含。一百二十八經出雜含。四經
出長含。五十經出生經。五經出賢愚。十二經
出道地。八經出義足。餘則本起普曜等經。斯
並具錄本部別品流化至於入藏。見錄具引
出於四含者。此乃本譯殊品文義俱異。不同
出生之經也。恐有迷於兩經。故重銓顯分其
名體也。
序曰。古人云。正道遠而難
明。斯言得矣。夫眞經體趣融然深遠。假托之
文詞意淺雜。玉石朱紫迷者混之。至於通鑒
逃形無所。固當定名僞妄。何得隷在遲疑。故
晉彌天
口受。同師所受。若十二十轉以授後學。若有
一字異者共相推
經至晉土其年未遠。而憙事者以沙糅金。斌
斌如也。而無括正。何以別眞僞乎。農者禾草
俱存。后稷爲之歎息。金匱玉石同緘。卞和爲
之懷恥。安敢豫學次。見涇渭雜流龍蛇並進。
豈不恥之。今列非佛經以示將來學士。共知
鄙倍焉。安序如此。妄作者凶終。歸愚者沿至
代代其濫不無。或致妖訛相接。或因飾僞邪
命。斯徒衆矣。務
不別。如提謂法句之流。若不親尋則迷名法
愚斯及矣。可不誡哉。自法流中原三被除屛
戶牖。流俗蒙叟。印可出於胸懷。並趨耳目之
事情。故非經通之意。致詿誤後學。良足寒心。
悲哉。末法遂及此乎。昔隋祖開皇創定經錄
挍閱僞濫。卷將五百。已總焚除。今人中流傳
猶
明。庶
右二十六部三十卷出安法師僞疑
律經後九經僧祐錄云闕本
右二十部二十六卷撿梁沙門僧祐錄有目
右三十一部。八十四卷。撿隋
入僞妄中。
右二十三部。二十九卷。並
旣異本經。題抄顯別。令後尋者知有所因。
然風味弘通義理愜附。接蒙俗之繁博。考
性欲之殊途。有道存焉。義非疑妄。而僧祐
長房諸錄。並注疑經。莫不恐涉
失本。然情取會解事取簡要。前後翻傳備
本無一。猶能開明
頌寶璧之喩顯然。四字八言靜倒之方攸
託。據此而述。何得雷同。玉石不有甄解者
乎。
右一經。撿僧祐錄云。
妙光所出
右二十八部。單經。撿隋經法師錄。入僞妄
分。
右諸僞經論。人間經藏往往有之。其本尙
多。待見更錄。
序曰。名敎設位戡濟淪亡。將使眞僞分流邪
正異轍。所以歷代道俗崇重敎門。皆敦編次
遵安錄。然彌天亞聖道洽幽明。感神僧而示
慈天。蒙印定而明注解。故能徵覈敎旨。輕斵
鑿而重淳風。商度句義。宗質文而排鄙野。致
使遺文餘行。經累代而逾新。其德孔明固略
標擬。自餘後作皆號命家。詞什繁略難爲通
簡。然相乘置位代出新經。法俗
有。比多惰學無暇博觀。競撮本經少有通贍。
所以傳述義解斯文蓋闕。然夫開信適道權
謀率先。導達化源理兼俗典。故慧遠釋桓玄
之疑。道林開郄超之信。僧會啓吳王之惑。次
道弘宋主之心。
引三際。陳報應如指掌。綜襲六經。明殃咎之
倚伏。傍括子史統詳譬喩。以近徵遠用俗悟
道。知幾其神在斯一擧。豈得埋名
列挺者乎。今所撰錄該括衆氏勘閱正僞研
訪遺逸僞無所取。非目無以定名遺篇。所求
列卷以彰可錄。敢叙由來用陳有寄。想諸來
鑒復織組焉。
右尋諸舊錄。多稱爲古錄。則
防等所齎經錄
右撿。
佛經。斯卽往古
秦
右撿。
因卽撰錄
右依撿。元是頴川沙門。於洛陽講道行經。
因著其錄。
右依撿。是
也。翻經極廣因出其錄。
右依撿。
也。後自翻經。因出錄云。
右依撿。似是二石趙時諸錄遙注。未知姓
氏。
右依撿。東晉孝武太元中。前秦沙門也。自
前諸錄。但列經名品位大小。區別人代蓋
無所紀。後生追尋莫測由緖。安乃總集名
目表其時世。銓品新舊定其制作。衆經有
據自此而明。在後群錄資而增廣。是知命
世嘉運睿哲
錄。
右依撿。後秦姚興弘始年。長安沙門也。卽
前道安之弟子。神用通朗思力摽擧。參譯
什門多有撰緝。
右四錄。依撿東晉廬山
右依撿。晉成帝豫章山沙門也。其人總
古今群經。故撰都錄。敏度又撰別錄一部。
右依撿。齊武帝時沙門也。所出此錄。見梁
三藏集記。
已前諸錄。二十四家。撿紀傳有之。未見其
本。故列名而已。
右都合一十二件二千一百六十二部四千
三百二十八卷。
右都合十件四百二十七部二千五十三卷。
右四卷二十件凡一千四百三十三部三千
七百
右八件經律論眞僞凡七百八十七部二千
三百三十四卷。
依撿。其錄位爲九條。區別品類爲四十二
分。初六分略示經律三藏大小之殊。粗顯
傳譯是非眞僞之目。後之三錄。並是集傳
記注。此名道俗所修。雖非西域所製。莫非
光
右九錄凡二千二百五十七部五千三百一
十卷。
合
右所出經律戒論傳二千一百四十六部六
千二百三十五卷。
右五件。卽今京輦通寫盛行。直列經名仍
銓傳譯。所略過半未足尋之。其序略云。別
生疑僞不須抄寫。已外三分入藏所收。至
如法寶集之流。淨住子之類。還同略抄。例
入別生。餘有僧傳等。詞集文史。體非淳正。
事
入藏正錄合七百九十九部三千三百六十
一卷
下六錄合成一卷。
右總合一十八代所出經敎凡二千二百六
十二部七千餘卷
余少沐法流。五十餘載。宗匠成敎執範賢明。
每値經誥德能無不目閱親謁。至於經部大
錄欣悟良多。無論眞僞思聞其異。自方朔覩
昆明之灰。劉向挍佛經天閣。故知周漢久已
聞之。非後顯宗方流此地。故法蘭創出章本。
世高廣譯衆經。餘部相從無非通
之後騰譯欝蒸。制錄討論居然非一。或以數
列。或用名求。或憑時代。或寄參譯。各紀一
隅務存所見。斯並當時稽古識量修明。而綴
撰筆削不至詳密者。非爲才不足而智不周
也。直以宅身所遇天下分崩。壃場關艱莫閱
經部。雖聞彼有終身不
表通同。尙絕追求諸何纂歷上集群目取訊
僧傳等文勘閱詳定。更參祐房等錄祐錄徵
據。文義可觀。然大小雷同三藏糅雜。抄集參
正傳記亂經。考括始終莫能通決。房錄後出
該
胡可勝言。今余所撰望革前弊。然以七十之
年獨運神府。撿括漏落終陷前科。具述所懷
示其量據。庶有同好復雅正之。可不同舟相
從懷古。
序曰。三寶弘護各有司存。佛僧兩位。表師資
之有從。聲敎一門。顯化導之靈府。故佛僧隨
機。感見之緣出沒。法爲除惱。滅結之候常臨。
所以捨身偈句。恒列於玄崖。遺法文言。總會
於龍殿。良是三聖敬重。
明荷恩。慶靜倒之良術。所以受持讀誦必降
徵祥。如說修行無不通感。天竺往事固顯常
談。震旦見緣紛綸恒有。士行投經於火聚。焰
滅而不焦。賊徒盜葉於客堂。旣重而不擧。或
合藏騰於天府。或單部瑞於王臣。或七難由
之獲銷。或二求因之果遂。斯徒衆矣。不述難
聞。敢隨代錄用
施疑則不說。至如石開矢入。心決致然。水流
氷度。情疑頓決。斯等尙爲士俗常傳。況慧拔
重空道超群有。心量所指窮數極微。因緣之
遘若影隨形。祥瑞之徒有逾符契。義非隱默
故述而集之。然尋閱前事多出傳紀。志怪之
之。恐難覩其文固疏其三數。幷以卽
示存感通之
高僧傳云。宋元初中有黃龍沙彌曇無竭者。
誦觀音經淨修苦行。與諸徒屬二十五人。往
尋佛國。備經荒險貞志彌堅。旣達天竺舍衛。
路逢山象一群。竭齎經誦念稱名歸命。有師
子從林中出。象驚奔走。復有野牛一群。鳴吼
而來。將欲加害。竭又如初歸命。有大鷲飛來。
牛便驚散。遂得剋免。
又昔東晉孝武之前。恒山沙門
石趙之亂避地于襄陽。注般若道行密迹諸
經。
若所說不違理者。當見瑞相。乃夢見胡道人
頭白眉毛長。語安曰。君所注經殊合道理。我
不得入泥洹。住在西域。當
時設食也。後十誦至。遠公云。昔和
乃
說法云。
又蜀郡沙門釋
蜀三賢寺主。誦法華習定。甞山中誦經。虎蹲
其前。竟部乃去。每至諷
爲侍。年雖衰
又扶風釋道冏者。爲師入河南霍山採鍾乳
四人。入穴數里。三人溺死。炬火又亡。冏素誦
法華。憑誠乞濟。有頃見螢
頻作普賢行道。並見感應。或見胡僧入坐。或
見騎馬人至。未及言次倐忽不見。後遊宋都。
以般舟爲業。中夜入禪。見四人御車呼冏上
乘。不覺自身已在大路。見一人坐胡床侍衛
數百人。見冏驚起曰。向令知處而已。何忽勞
屈法師。遂拜別令送還寺。扣門方開。房門亦
閉。衆咸敬服。
又宋孝建中。釋普明者。少出家。稟性淸純。蔬
食布衣懺誦爲業。誦法花維摩。若諷誦時。有
別衣別座。未嘗穢雜。每至勸發品。輒見普賢
乘象立其前。誦維摩亦聞空中倡樂之聲云。
又宋太始中。楊都
素自節。誦法花十地。甞於
云。昔爲衆僧作維那。小不如法。墮在噉糞鬼
中。法師慈悲願助拔濟。又昔有錢三千。埋在
柿樹下。願取爲福果。因吿衆掘錢爲造法華
設會。後夢見鬼云。已得改生。大勝昔日之苦
報也。
前齊永明中。楊都
遊俠。年三十忽悟非常。因出家。蔬食布衣誓
誦法華。用心勞苦執卷便病。
以悔先障。始聚得一千六百文。賊來索物。進
示經錢。賊慚而退。爾後遂成百部。故病亦損。
誦經旣度。情願又滿。廻此誦業。願生安養。聞
空中吿曰。汝願已足。必得往生。因無病而卒。
年八十餘矣。
永明中。會稽釋弘明者。止
懺爲業。每
也。又虎來入室伏床前。久之乃去。又見小
墮圊中。聞上人誦經。故
免斯累也。明爲說法領解方隱。後山精來惱。
明乃捉取腰繩繫之。鬼謝遂放。因之永絕。
昔元魏天平年中。定州募士孫敬德。在防造
觀音像。年滿將還在家禮事。後爲賊所引。不
堪
淚。忽如睡夢。見一沙門敎誦救生觀世音經。
經有諸佛名。令誦千遍得免苦難。敬覺如夢
所緣了無參錯。遂誦一百遍。有司執縛向市。
且行且誦。臨刑滿千。刀下斫之折爲三段。皮
肉不傷易刀又斫。凡經三換刀折如初。監司
問之。具陳本末。以狀聞
請免死。因此廣行於世。所謂高王觀世音也。
敬還設齋迎像。乃見項上有三刀痕。見齊書。
梁天監末。富陽縣泉林寺釋道琳者。少出家
有戒節。誦淨名經。寺有鬼怪。自琳居之便歇。
弟子爲屋壓頭陷入胸。琳爲祈請。夜見兩胡
僧拔出其頭。旦遂平復。琳又設聖僧齋。鋪新
帛於床上。齋畢見帛上有人迹。皆長三尺。衆
咸服其徵感。
後魏末。齊州釋志湛者。住
谷中銜草寺。省事少言人鳥不亂。讀誦法花。
人不測其素業。將終時神僧寶誌謂梁武曰。
北方銜草寺須陀洹聖僧今日滅度。湛之亡
也無惱而化。兩手各舒一指。有梵僧云。斯初
果也。還葬此山。後發看之。唯舌如故。乃立
塔表之。今塔存焉。鳥獸不敢陵踐。
又茫陽五侯寺僧。失其名。誦法華爲常業。初
死權殮隄下。後改葬。骸骨並枯。唯舌不壞。雍
州有僧。亦誦法華。隱白鹿山。感一童子供給。
及死置尸巖下。餘
齊武
物狀如兩脣。其中有舌鮮紅赤色。以事聞奏。
帝問道俗。沙門法上曰。此持法華者六根不
壞也。誦滿千遍其徵驗乎。乃集持法華者圍
繞誦經。纔始發聲。此靈脣舌一時鼓動。同見
毛竪。以事奏聞。乃石函緘之。
又魏高祖
入山修道。勅許之。乃齎華嚴晝夜讀誦。禮悔
不息。一夏不滿。至六月末髭鬚生得丈夫相。
以狀聞。帝大驚重之。於是國敬華嚴復尊恒
日。並見侯君素旌異記。
隋開皇初。有楊州僧。忘其名。誦通涅槃。自矜
爲業。岐州東山下
暴死。心下俱暖。同至閻
金高座。甚恭敬之。處涅槃僧銀高座。敬心不
重。事訖勘問。二俱餘壽。皆放還。彼涅槃僧
情大恨恨。恃所誦多。問沙彌住處。於是兩辭
各
彌言。初誦觀音。別衣別所燒香呪願。然後乃
誦。斯法不怠。更無他術。彼僧謝曰。吾罪深
矣。所誦涅槃威儀不整。身口不淨救忘而已。
古人遺言。多惡不如少善。於今取驗。悔往而
返。
釋道積。貞觀初。住益州福成寺。誦通涅槃。淨
衣澡沐日爲恒度。慈愛兼濟固其深心。終于
五月。炎氣赫然。而尸不腐臭。百有餘日跏坐
如初。道俗莫不嘉賞。
時蜀川又有釋寶瓊者。綿竹人。出家貞素讀
誦大品。兩日一遍。無他方術。唯勸信佛爲先。
本邑連比什邡。並是米族。初不奉佛。沙門不
入其鄕。故老人女婦不識者衆。瓊思拔濟待
其會衆。便往赴之不禮而坐。道黨咸曰。不禮
天尊非沙門也。瓊曰。邪正道殊所奉各異天
尙禮我。我何得禮老君乎。衆議紛紜。瓊曰。吾
若下禮必貽辱也。卽禮一拜。道像連座動搖
不安。又禮一拜。連座反倒狼籍在地。遂合衆
禮瓊。一時迴信。乃召成都大德。就而陶化。以
貞觀八年終於所住。
釋空藏者。貞觀時。住京師會昌寺。誦經三百
餘卷。說化爲業。遊浪川原。有緣斯赴。昔往藍
田負兒山誦經。齎麵六斗擬爲月調。乃經三
周。日噉二升。猶不得盡。又感神鼎。不知何來。
合寺將散。藏乃至心祈請。泉卽應時涌溢。道
俗動色驚嗟不已。貞觀十六年終於京寺。還
葬山所。
釋遺俗者。不測所住。遊行
爲業。乃數千遍。貞觀中因疾將終。吿友人慧
廓禪師曰。比雖誦經意望有驗。若生善道舌
根不朽。可埋之十年發出。若舌朽滅知誦無
功。若舌如初。爲起一塔生俗信敬。言訖而終。
至十一年。依言發之。身肉都盡。唯舌不朽。
一縣士女咸共戴仰。乃函盛舌
谷岸上。
又郊南福水之陰有史村。史呵誓者。誦法華
經。名充令史。往還
云哀愍一切故也。病終本邑。香氣充村。並怪
而莫測其緣。終後十年。其妻又殞。乃發塚合
葬。見其舌本如生。餘肉並朽。乃別收葬。斯徒
衆矣。餘且略之。
貞觀五年。有隆州巴西令令狐元軌者。信敬
佛法。欲寫法華金剛般若涅槃等
撿。憑彼土抗禪師撿挍。抗乃爲在寺如法潔
淨。寫了下帙。還岐州莊所。經留在莊。幷老子
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爲外火延燒。堂是草覆。
一時灰蕩。軌于時任馮翊令。家人相命撥灰
取金銅經軸。旣撥外灰。其內諸經宛然如故。
潢色不改。唯箱帙成炭。又覓老子。便從火化。
乃收取諸經。鄕村嗟異。其金剛般若一卷題
字燋黑。訪問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能書。
其人行急。不
其人
驗說之。
余曾於隰州有曇韻禪師。定州人。行年七十。
隋末喪亂隱于離石比干山。常誦法華。欲寫
其經。無人同志。如此積年。忽有書生無何而
至云。所欲潔淨並能行之。於卽淸旦食訖入
浴
懸旛寂然抄寫。至暮方出。明又如初。曾不吿
倦。及經寫了如法嚫奉。相送出門斯須不見。
乃至裝潢一如正法。韻受持讀之。七重裹結。
一重一度香水洗手。初無暫廢。後遭胡賊。乃
箱盛其經置高巖上。經年賊靜方尋不見。周
慞窮覓。乃於巖下獲之。箱巾糜爛撥朽。見經
如舊鮮好。余以貞觀十一年親自見之。
穴中。徹引至山中。爲鑿穴給食。令誦法華。素
不識字。加又頑鄙。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經
向半。夢有敎者。自後稍聰。得五六卷。瘡漸覺
愈。一部旣了。鬚眉平復肌膚如常。故經云。病
之良藥。斯誠驗矣。
河東有練行尼。常讀誦法華訪工書者寫之。
價酬數倍。而潔淨翹勤有甚餘者。一起一浴
然香熏衣。筒中出息通於壁外。七卷之功八
年乃就。龍門寺僧法端。集衆講經。借此尼經
以爲揩定。尼固不與。端責之。事不獲已。乃自
送付端。端開讀之。唯見黃紙了無文字。餘卷
亦爾。端愧悔還尼。尼悲泣受已。香水澆函
頂戴繞佛。七日不休。開視文字如故。卽貞觀
二年端自說之。
昔開皇初。有河東曇延法師。初造疏解涅槃
經。恐不合聖心。乃陳經及疏於佛舍利塔前。
啓吿靈聖。若所解合理。願垂神應。言訖涅槃
傍照四遠。諸有道俗謂寺遭火。崩騰驚赴。至
乃知非。三日三夜騰焰不絕。隋祖重爲戒師
迎入京。爲建
僧道
弘護正法心。四方所歸無問客主。將洽之富
無有過者。貞觀四年。崔義直爲虞鄕令。令人
請
隱絕。庸鄙所傳不足師範。但以信心希向自
發誠悟。今講止於師子品。日時旣促。願存心
聽。旣至其品。無疾而終。道俗哀慟。義直徒
跣扶柩送之南山。于時隆冬十一月土地氷
嚴。下屍於地。地生蓮華。而小頭及手足各一。
義直
有華。總五百莖。七日
幽州沙門釋智苑者。有學識。思造石經緘于
西南山巖。以備法滅之護也。隋大業中。初搆
石室。四面鐫之。又取方石寫諸藏經。每一室
滿以石錮之。鐵錮其縫。遠近公私無不送施。
工匠旣湊欲造佛堂食院。而山東無木可得。
忽一夜暴雨雷震山崩。旦晴乃見大松柏數
千株
助。卽依而搆造。頃之畢成。所造石經已滿七
室。貞觀十三年苑卒。弟
隋開皇中。蔣州人嚴恭者。於郭下造精舍寫
法華經。淸淨供給。書生歡喜。常有十人道俗
送直。恭親撿挍勞不吿倦。甞有人從貸經錢
一萬。恭不獲已與之。貸者得錢船載。中路傾
覆錢失而人不溺。是日恭入錢庫。見一萬錢
濕如水澆怪之。後見所貸錢人。方知其沒溺。
又商人至
以所送物與嚴法華。令經用也。及覺所上之
物在前。又恭至市買紙少錢。忽有人持三千
錢授恭曰。助君買紙。言
夜見江中火焰焰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函。
及明尋視。乃是嚴家經。其後發願。略云。無一
字而不經眼。無一字而不用心。及大業末子
孫猶傳經業。群盜相約不入其里。里人賴之。
至今故業猶爾。
右監門挍尉馮翊李山龍。以武德中暴亡心
暖。七日乃蘇云。初去至官庭前。有囚數千枷
鎖禁撿。見一大官坐廳高座問傍人。何官。彼
曰。王也。因至階問。生平何福業。龍云。鄕人
設會。恒施物同之。又曰。作何善業。龍曰。誦
法華兩卷。王曰。大善。可升階就東北高座誦
之。便擧聲曰。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王曰。請
法師止。向法師誦經。非唯自利。乃令庭中諸
囚皆以聞法
備見
太廟
八日失瘖。至十三日死。經日乃蘇。自言。備見
冥官。云年十九時。甞害生命。思一悟之曰。所
害之時。在黃州。旻法師下聽涅槃。何緣於彼
相害。官追旻師。有答云。旻生金粟界不可追。
且放還家。家近淸禪寺。寺僧玄通素與往來。
家人請通讀經追福。俄見其活。又說冥事。因
爲懺悔受戒。幷勸轉金剛般若五千遍。至日
晚又死。明日還蘇。自云。見大官遙便大喜曰。
還家大作福德。復見二僧。證云。旻師遣來。官
見驚懼迎之。僧曰。思一昔時聽講。又不殺害。
何緣妄錄耶。冥官曰。卽放還。僧送至家。曰淨
心修善因遂活云
陳公太夫人豆盧氏。信福誦金剛般若。一紙
未度。後一日昏時頭痛四
經不終耶。卽起強誦。而燈已滅。命婢然燭。厨
中外院覓火俱絕。夫人深恨。忽見庭中有然
火燭。上階入堂至床前。三尺許。無人執。而光
明若晝。夫人驚喜。所苦亦除。取經誦之。有頃
此夜誦竟。因此日誦五遍爲常云云。
中書令岑文本。少信佛。常念誦法華經普門
品。甞乘船於吳江中。船壞人死。文本亦沒。水
聞有人言。但念佛必不死。如是三言。遂隨波
出沒。須臾著岸云
武德年中。以都水使者蘇長爲巴州
嘉陵江。中流風起船沒。男女六十餘人皆溺
死。唯有一妾。常讀法華經。及水入船。妾頭戴
經函。誓與俱沒。乃隨波汎濫。頃之達岸。經函
外濕內乾。于今尙在。
貞觀中。河東董雄爲大理丞。少誠信。蔬食十
數年。十四年中坐連李仙童事。上大怒使侍
御韋悰鞫問甚急。因禁數十人。大理丞李敬
玄司直王忻同連此坐。雄與同屋囚鎖。專念
普門品。日得三千遍。夜坐誦經。鎖忽自解落
地。雄驚吿忻玄。忻玄共視鎖
鎖相離數尺。卽吿守者。其夜監察御史張守
一宿直。命吏開鎖火燭照之。見鎖不開而相
離甚怪。又重鎖紙封書上而去雄如常誦經。
五更中鎖又解落有聲。雄又吿忻玄等。至明
吿敬玄視之。封題如故而鎖自相離。敬玄素
不信佛法。其妻讀經。常謂曰。何爲胡神所媚
而讀此書耶。及見雄此事。乃深悟不信之咎。
方知佛爲大聖也。時忻亦誦八菩薩名。滿三
萬遍。其鎖解落。視之如雄不異。其事臺中內
外具皆聞見。不久俱脫。
益州西南新繁縣西
時有書生。姓荀氏。在此敎學。大用工書而不
顯迹。人欲其書終不肯出。乃敺之亦不出。遂
以筆於前村東空中四面書般若經。數日便
了。云此經擬諸天讀之。人初不覺其神也。後
忽雷雨大注。牧牛小兒於書經處住而不澆
濕。其地乾燥可有丈許。自外流潦。及晴村人
怪之。爾後每雨小兒常集其中。衣服不濕。武
德年有非常僧。語村人曰。此地空中有般若
經。村人莫汚。諸天於上設蓋覆之。不可輕踐。
因此四周欄楯不許人畜往。
齋日村人就供。每聞天樂聲繁會盈耳。
又近龍朔三年正月二十七日。有高表仁孫
子。甞讀法華經。乘馬從順義門出。有兩騎追
之曰。今捉獲矣。其人問曰。卿是何人。答曰。
我是閻羅王使者。故來追卿。其人惶忙走馬
西出。欲投
入卽得脫。及至寺門。乃見一騎捉門。又西走
欲入開善。又令騎捉門。遂相從西奔欲還本
宅。宅在
騎在前。其人以拳擊之。鬼遂落馬。後鬼曰。此
人大麁。急曳下挽却頭髮。卽被牽髮如刀割
狀。遙擲于地亦隨髮落馬。家人輿還。至晚蘇
云。備見閻王云。君何盜僧果子。何事說三寶
過。遂依伏罪無敢厝言。王言。盜果之罪。合吞
鐵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方盡。說過之罪。
合耕其舌因放令出。遂蘇。少時還絕口如吞
物。通身赩赤有苦楚相。經日方醒。云經
年吞百餘丸。其苦難言。明日復爾。恰經四日。
吞丸亦盡。方欲拔舌耕之。拔而不出。勘案所
由乃云。曾
今見在
無沒。幸冀後賢捃其遠致使法寶流被津
潤
明寺出之
一
七十四
無沒。幸冀後賢捃其遠致使法寶流被津
潤
明寺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