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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標點
如來法震東區。始終須賴律檢。慈誥頒施有情。亘今
備盛。木叉興替須人。頹極時至。傷茲遍土傳戒。多
未依制依法。慨今海內授受。鮮非誤
師乖率訓。不攻制典。而我千壽震公和尙。精習三
宗。備諳幽微。攜鍚北遊於晉
嗟斯律法無傳。誓欲挽回蔽患。十有餘載。律學爲
先。座下存心數人。咸欲事斯學處。唯晉遼比丘無
瑕者。天資特異。偏尙律宗。廣閱毗柰耶敎。窮究五
篇綱旨。惜其律註無多。全藏浩繁。縱有學者。不便
攻操。唯重治毗尼一書。深堪喚醍時弊。足以述盡
指歸。於是誓欲刊板存世。唯希泛應羣機。意積時
懷。未甞遂心。時値谷邑朝陽傳戒。嗣律比丘數人。
共議末運。若重治毗尼。登梓流行。庶茲律學。後昆
有冀。當時九聖。慧石。佛璧。千壽。
數人。推擧募資興工。遂以浩然厥志。勞苦不憚。
涉未辭。剞劂二歲。斯工吿成。願諸見者聞者。喜躍
受持。懸戒日於中天。竪正法於末季。庶不負爲法
之婆心。俾報佛恩如海一滴耳。
律學比丘智
子生于萬曆二十七年。
壬戌五月初七日。鬀髮出家。是爲二十四歲。次年
臘月八日。受具戒於雲棲和尙像前。又次年。受菩
薩戒於雲棲和尙塔前。皆古德法師爲阿闍棃。二
十七歲春。閱律一遍。錄出事義要略。僅百餘紙。三
十歲夏。第二閱律。錄成四册。三十一歲冬。第三閱
律。乃成六册。計十八卷。三十二歲夏。爲惺谷如是。
雪航。三友細講一遍。仍添初後二集。共成八册。三
十三歲。金臺法主梓之於皋亭山。佛日寺。是冬在
靈峰。僅講七卷。次夏方續講完。聽者共十餘人。惟
徹因比丘能力行之。三十五歲。結夏金庭西小湖
寺。徹講一遍。聽者九人。能留心者。惟徹因。自觀。及
緣幻大德耳。三十六歲冬。在吳門幻住菴。又講一
過聽者僅五六人。惟自觀。僧聚。二比丘能力行之
三十八歲入九華。四十歲入閩中。四十四歲至苕
城。從此十三四年。自旣不能力行。人亦無有問者。
徹因自觀僧聚三人。又皆物故。毗尼之學。眞不啻
滯貨矣。五十一歲冬。從金陵歸臥靈峰。次年夏日
乃有發心學律者十餘人。迫予重講此書。因念向
時所輯。雖諸長並採。猶未一一折衷。又問辯音義
二書。至今未梓。不若會入集要而重治之。兼復刪
削一二繁蕪之處以歸簡切。庶鈍根者。亦不致望
洋之歎也。
庚寅六月二十一日古吳蕅益沙門智
旭下筆故序
毗尼藏者。佛法之紀綱。僧伽之命脈。苦海之津梁。
涅槃之要道也。
成。迨夫
乃遮。體則叶於無作。若緣開與隨制。用復契乎妙
圓。實大小之通途。詎聲聞之獨轍。堪嗟像季。罕達
眞宗。愚者昧於罔聞。狂者置諸弗屑。或以禪機而
巧遁。或以方廣爲駕言。並屬依文。誰思實義。且如
能師佩心印於黃梅。胡以闡化曹溪。猶用登壇受
具。觀師宏華嚴於五頂。胡以範模朝野。必須十誓
律身。葢大雄御極。則法僧二寶。咸由正覺揚輝。而
善逝藏機。則佛法二尊。同藉僧伽建立。倘惟十重
衆輕。卽與在家奚別。自非五篇七聚。安知離俗高
標。是知梵網戒經。五道齊收。但除地獄。則以通而
成其大。毗尼法藏。止許人倫。猶遮諸難。正以局而
成其尊。必使仰慕大乘。不甘小節。自可畜髮捨衣。
作火中之優鉢。如或情悲末法。有志住持。豈得恣
情蕩檢。爲師子之身蟲。智旭自念障深。弗克仰修
玄理。復悲生晚。末由隨侍哲人。痛隙駒之莫挽。捨
慈母以披緇。思樂土之可歸。羨蓮師而私淑。綱宗
急辨。每懷紫柏之風。護法忘身。願續匡山之派。睹
時流以長歎。讀遺敎以增哀。爰於甲子季冬。禮無
量光塔。倍復發增上心。乞古德闍棃。證明學菩薩
戒。次卽備閱大小二律。輒宗四分。幷採餘家。錄爲
事義要略。漫率愚蒙之鄙見。豈堪呈似大方。擬作
巖谷之資糧。亦無心於兼利。戊辰春。遇雪航楫公。
欣然有嚴淨毗尼之志。因念向以入山心迫。所錄
猶多疎漏。廼就龍居禪窟。再檢藏文。不問本部他
宗。凡切要者。悉皆錄出。深詳輕重之宜。備顯開遮
之準。兼參大律。委示別同。俾畏拘執者。不招謗小
之殃。喜儱侗者。難開藉大之口。考定成帙。更名爲
毗尼事義集要。質諸眞寂聞谷老人。博山無異禪
師。咸以付梓流通爲囑。於是復同壁如。歸一。二友。
商碓參詳。備殫其致。而佛日金臺法主。遂欣然命
付剞劂。佛法緣起。固自有時。嗚呼。斯集也。雖於妙
高之體。不啻微塵。其在駑劣之資。
解慧疏庸。躬行缺略。仰慚往哲。俯怍後賢。惟願同
學善友。鑒我苦心。愍我不逮。一意秉持。共扶法運。
庶報佛恩於萬一爾。
辛未孟春智旭識於皋亭古
摩訶僧祇律云。若善男子欲建立佛法者。當盡受
持此律。欲令正法久住者。當盡受持此律。犯罪恐
怖作依怙者。當盡受持此律。不欲有疑悔請問他
人者。當盡受持此律。欲遊化諸方而無礙者。當盡
受持此律。薩婆多論云。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一
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佛弟子。皆依
戒住。一切衆生。由戒而有。三趣涅槃之初門。四是
佛法瓔珞。能莊嚴佛法。具斯四義。功強於彼。嗚呼。
戒之利益。何其溥哉。柰何去聖時遙。魯魚滋長。末
代衆生。罕遘眞風。自戒筏流入眞丹。肇興於曹魏
鎧公。嗣徽及懷素律師。迄於今日。閴爾無聞。間有
一二宏通大士。旣不類出窟獅子。又有殊擇乳鵝
王。近捨五部之綱宗。傍取問答之網目。急其所當
緩。緩其所當急。矛盾自攻。亡羊日甚。是以豪傑之
士。未嘗過而問焉。何由朗戒月於重昏。維頹綱於
絕紐哉。受籌竊覩遺文。每興寤愾。繫我素兄旭師。
念法情殷。悲心願重。徧探律宗。抽繹數四。尊四分
爲綱骨。借餘部以互顯。汰其水源。酌以甘露。輯爲
集要若干卷。咸遵古訓。非同臆說。庶使飮一滴者。
沈疴可療。恣飽滿者。新疾不生。戒海重淸。在此一
擧。顧籌夙生何幸。得與毗尼法席。深慶染指先嘗。
爰贅片言卷末。知法之士。當必有不謀而集者矣。
不肖非阿其所好也。
庚午春日毗尼社弟幽谿後
學受籌敬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目次
問。毗尼之學。重在篤信力行。謹守五篇。人天固可
保矣。其福若盡。將如之何。孰若從宗敎先開眼目。
道共戒生。是爲急務。古云。只貴見地。不貴行履。豈
不然乎。
答。毗尼之學。出世正因。戒波羅蜜。佛地方
滿。豈僅人天福耶。宗敎開眼。言雖相似。
別談宗敎。便是撥事求理。墮惡知見。潙山云。毗尼
法席。尙未叨部。了義上乘。豈能甄別。荆谿云。用前
四戒。通爲觀境。以六觀之。事理相卽。當知篇聚。一
不可虧。世人蔑事而欲尙深理者。驗知此觀。孤虗
無本。旣虧觀境。觀亦無從。然則若宗若敎。誠訓昭
然。胡弗思也。古所謂只貴見地。不貴行履。正以有
見地者。必有行履。有行履者。未必有見地耳。今以
如來無上戒法。判屬人天。捨律儀而空談道共。正
見
天而不可得矣。
問。末世鈍根。只宜要略。四分律藏。世尙畏其繁瑣
支離。置之高閣。今此集要。援引諸家。益覺紛雜。何
不直宗四分戒本。略加旁註釋疑。有何不可。
答。喜
略不喜廣。自是末世通病。固守癡鈍。愈趣愈下。終
無釋疑之日。今欲救其苦。必須博學反約。乃克有
濟。倘直宗戒本。略加旁釋。則開遮持犯。安能洞然。
樂佛法者。旣難以通達。習懈怠者。仍未必留心。進
退失措。有何利益。
問。念佛一門。廣大簡易。信應奉行。但能一心念佛。
自然止惡防非。何須矻矻窮年學此律法。名相浩
繁。
土法門之妙也。
答。持戒念佛。本是一門。原非異轍。
淨戒爲因。淨土爲果。若以持名爲徑。學律爲紆。旣
違顧命誠言。寧成念佛三昧。夫如海無涯。如寶無
厭。豈不廣大。作犯止持。保任解脫。豈不簡易。故一
心念佛者。雖能止惡防非。專精律學者。尤爲守佛
明誨。現在則紹隆僧種。臨終則上品上生。法門之
妙。孰過於此。
問。如來降生西域。毗尼遮罪。皆因居士譏嫌故制
然亦有隨方戒等。今此土雖不遵行。居士未必譏
毀。設捨微細戒。何乖聖訓。又時丁末運。外緣不豐。
內因微薄。欲纖毫無犯。演敎宏宗。則佛法不能廣
布。完小節而失大益。豈菩薩之本心。學一乘之眞
子耶。
答。如來一切知見。普爲大千衆生而制戒律。
六羣等亦大權示現。曲體末世衆生情態而示犯
緣。正由人情懈怠。不肯輕重等護。致成末運。今欲
宏宗演敎。必以持戒爲本。戒律精嚴。則內因湻厚。
外緣自豐。白毫相中一分光明。決非誑語。若以戒
爲小節。便成謗法。談宗說敎。皆是儱侗瞞盰。設獲
外緣。總名魔業。有何益於正法哉。
問。西乾列祖。三學精通。此間地僻時遙。人罕聞見。
唯唐宋來數輩宗匠。踪跡彰著。人皆景仰。然而當
其水邊林下。則以三條篾。一把鋤。爲淸淨自活。逮
其匡徒領衆。則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爲眞實芳
規。至於揚化接人。則以一棒一喝爲拈提向上。俱
與律學不復相應。是以好心出家之流。由行脚入
山。乃至登座披衣。所倣傚者。無非此等。今還許從
上諸祖。仍是眞比丘否。若非比丘。云何可紹祖位。
若是比丘。云何不遵律制。又今時紹祖位者。例皆
輕視律學。不識從上諸祖。亦輕視否。又今時紹祖
位者。雖不遵戒。而仍爲人授戒。不識從上諸祖。亦
爲人授戒否。
答。從上諸祖。各有三類。一者嚴淨毗
尼。宏範三界。如遠公。智者。左谿。永嘉。荆谿。大梅。永
明。覺範。高峰。中峰。楚石等是也。覺範非時不食。中
峰冬夏一衲。具載傳記。芳軌昭然。古今如此知識。
亦甚衆多。所應景仰倣傚。二者丁茲末世。勢不獲
則墾土開田。然於非時食等諸戒。仍自遵行。故淸
規晚用藥石。不云粥飯。秪許非時漿七日藥終身
藥耳。又德山托鉢。亦因視日早晚。當知不非時食。
明矣。然而此等知識。則便不敢爲人授戒。所以唐
宋以來。禪有禪寺。講有講寺。律有律寺。初出家時。
多先學律。律學有得。則以律名家。律學無得。則捨
之而習講參禪。但捨微細戒。不捨重戒及性戒也。
復有不能學律。徑投禪敎而參學者。此卽名爲乘
急戒緩。然亦必護根本五戒。斷無毀犯重戒之理。
而決不敢自稱比丘。亦決不敢輕視律學。但自愧
未能兼修。以爲慚德。故至出世接人之時。或重登
戒品。性遮皆淨。如六祖等。或單提向上。獨接一機。
如壽昌等。
有人問壽昌云。佛制比丘。不得掘地損
傷草木。今何自耕自種。自芸自穫。
答云。我輩秖是
悟得佛心。堪傳祖意。指示當機。令識心性耳。若以
正法格之。僅可稱鬀髮居士。何敢當比丘之名也。
又問。設令今時有能如法行持比丘事者。師將何
以視之。
答云。設使果有此人。當敬如佛。待以師禮。
我輩非不爲也。實未能也。又紫柏大師。生平一粥
一飯。別無雜食。脇不著席四十餘年。猶以未能持
微細戒。故終不敢爲人授沙彌戒及比丘戒。必不
得
此。豈敢輕之。若輕律者。定屬邪見。非眞實宗匠也。
三者大用現前。觀機利益。破他疑執。不拘恒規。如
文殊菩薩。執劒逼佛。三處度夏。重勝比丘。與女同
坐。令證無生。乃至寒山拾得之呵律主。歸宗南泉
之斬蛇猫。並是一時不得不用之權謀。譬如良醫
用砒霜以治病。大將設奇謀以除賊。偶一爲之。不
可以爲典要。又凡訶佛罵祖。痛棒毒喝。皆是不得
若用得其當。則迹似違律。實眞持律。以得律之意
旨故。例如
戒。菩薩戒本亦云。菩薩見機得殺盜等。於菩薩戒
無所違犯。生多功德也。若用失其宜。將作門庭施
設。譬如優孟之學叔敖。宗旣非宗。律又非律。謗大
般若。疑悞後學。三塗劇報。何由得免。設亦誘引愚
流。向三寶中作種種福。由斯福力所持。不卽墮落。
終爲外道魔王眷屬。非佛弟子。末世之中。多此妖
邪謗惑世間。魔所攝助多得供養。往往聚衆百人
千人。眷屬兒孫遍布天下。毀戒毀敎。破壞如來眞
正法輪。愚小無知。羨彼名聲而爭倣傚。令好心出
家者。皆墮其黨。求升反墜。哀哉痛心。然由仍以三
寶爲所緣境。故至罪報畢時。還藉佛法僧戒之力
而得度脫。如從地倒。還從地起。較諸不聞三寶名
者。猶勝一籌。故魔王語佛云。吾於汝末法中。令諸
眷屬食汝飯。著汝衣。破壞汝法。佛言。汝但自壞。吾
法不壞也。今若欲不墮三塗。徑登聖果。請必從持
戒始。縱不能持。亦須讚歎。自生慚歉。若旣掛名受
戒。而又輕視戒法。旣不精持戒法。而又爲人作師
授戒。旣廣爲人授戒。又不敎人如法學戒。且言戒
是小乘。不須習學。則決墮三塗。爲魔眷屬。自受其
苦。無人能代。終亦必皆成佛。我不敢輕之矣。
姚秦
佛陀耶舍譯。
唐西太原寺沙門懷素依律集出。
前魏天竺三藏
曹魏沙門曇諦集。
劉宋
京兆崇義寺沙門道宣撰。
唐西太原寺沙門懷素依律集出。
東晉三藏法師佛陀
佛陀
東晉平陽沙門法顯共覺賢譯。
宋
梁
大唐開業寺沙門愛同錄。
姚秦三藏
東晉三藏
鳩摩羅什譯。
宋
失譯人名今附三秦錄。
宋三藏法師僧伽
失譯人名今附宋錄。
劉宋釋僧璩依律撰出。
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尊者勝友造 義淨法師譯。
尊者
元帝師苾芻拔合思巴集。
姚秦三藏
元魏婆羅門瞿曇
蕭齊外國沙門僧祇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
陳世三藏法師眞諦譯。
東晉失譯人名。
劉宋元嘉年求那
宋居士
後漢安息三藏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少卿傳敎
大師法天奉詔譯。
按此二譯。皆卽世傳五百問經中之首一品耳。意
五百問一書。乃後人因此而增益附會者與。曾細
玩之。不惟與四分律相違。實與五部及諸律論俱
多矛盾。雖云聖意未可妄測。經典不宜輕議。然設
欲從此。則大違衆律。豈應捨通途之軌式。取疑似
之法門。不知近代律主。偏流通此經者。亦曾參考
全律否耶。今旣徧探五律之源。不得不列在疑似
之科矣。
正量部佛陀多羅多法師造
陳三藏法師眞諦譯。
後漢
失譯人名今附東晉錄。
宋天竺三藏求那
失譯人名今在漢錄。
失譯人名。
宋天竺三藏求那
吳月支優婆塞
唐三藏沙門義淨撰。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首。
西土有雞頭摩寺。去鹿苑不遠。故大佛頂
經云。我在鹿苑及於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
佛見根熟之人。發心出家。
以無畏口召云。善來比丘。於我法中快修梵行。彼
人卽時鬚髮自落。袈裟著身。手中有鉢。威儀進止
如百臘比丘。卽名得比丘戒。
佛入涅槃。雙樹皆悉變白。猶如
故名
周書有顧命一篇。乃成王將崩而遺誡康
王者。顧。回視也。法王示滅。
顧命。故宏傳序云金河顧命也。木叉是重者。大涅
槃經云。我滅度後。諸比丘依戒而住。以戒爲師。遺
敎經云。應當珍敬波羅提木叉。卽是衆等大師。若
佛住世。無異此也。
二百五十戒。皆因犯緣乃
結。其三篇以下。或因病等諸緣開聽。又因更起犯
緣。則亦隨犯更制。如穀還賤。不聽入事之類也。
六祖名慧能。本是嶺南賣柴人。偶聞
客誦金剛經。心卽開悟。乃詣黃梅見五祖。密傳衣
鉢。隱於獵人隊中十五年。後至廣州
宗法師講涅槃經。時有風吹幡動。一曰風動。一曰
幡動。議論不
動。法師異之。訊知是傳衣鉢者。乃爲鬀髮。集三師
七證登壇受具。然後於菩提樹下開唱大法。
國師闡華嚴法門於此。十誓者。體不損沙門之表。
心不違如來之制。坐不背法界之經。性不染情礙
之境。足不履尼寺之塵。脇不觸居士之榻。目不視
非儀之彩。舌不味過午之餚。手不釋圓明之珠。宿
不離衣鉢之側。
世尊於三界中。最爲勇猛丈夫。故稱
大雄。御。治也。統也。用也。易曰。乘龍御天。極。寶位也。
又中也。至也。要會也。書曰。惟皇作極。御極者。處於
法王尊位。用中道設化。統治大千世界也。
善逝者。如來十號之一。藏機者。衆生
緣盡。則應化機息。
地獄苦重。不能發心受戒。故梵網經
不列其名。或問閻羅王亦地獄道。胡得在護法位
中。旣爲護法。寧不受戒。答。若準他處經說。則閻羅
亦可屬鬼神道。又是大權示現。若準梵網。幷不列之。
古人云。人生如白駒過隙耳。言其迅
速。
卽雲棲蓮池大師肉身塔也。護法居
士以其專宏淨土。題爲無量光塔。
魯字與魚字相類。易於差譌。亦如亥
豕之類。及烏
悞。日甚一日。猶如魯魚不辨也。
或云震旦。或云旃丹。以日初出曜於東隅。
故得名也。
按此方如法受戒。始於曇摩迦羅。及
沙門曇諦。而
雜羯磨一卷。故云肇興於鎧公耳。肇。始也。
俗姓范氏。京兆人。唐貞觀九年出家。
依道成師學律。先居宏濟。後住太原。集四分僧尼
戒本各一卷。僧尼羯磨各三卷。每每翻宣律師之
案。致不足之意焉。非今相傳善書能飮之懷素也。
彼與
矛以刺人。盾以自衛。昔有一人。兼鬻二器。
售矛。則曰可以破堅盾。售盾。則曰可以禦利矛。故
名自相矛盾。以喩五百問一書。與律藏自相反也。
語云。多岐亡羊。以喩不明律學綱宗。則異
說紛紛。不能致一也。
音慨。太息也。
音衣。又音意。發語辭。又惟也。
大經
一禁戒。卽智論不缺戒。指初篇戒也。大經二淸淨
戒。卽智論不破戒。指二篇戒也。大經三善戒。卽智
論不穿戒。指三篇以下也。大經四不缺戒。卽智論
不雜戒。指定共戒也。此四並是事戒。故通爲所觀
境也。大經五不析戒。卽智論隨道戒及無著戒。此
是空觀相應戒也。大經六大乘戒。卽智論智所讚
戒。大經七不退戒。八隨順戒。卽智論自在戒。此是
假觀相應戒也。大經九畢竟戒。卽智論隨定戒。大
經十具足波羅蜜戒。卽智論具足戒。此是中觀相
應戒也。並以五篇七聚爲所觀境。故云篇聚一不
可虧。
道宣律師住
南山一宗。宣師雖宗四分律藏。每每採集衆部之長。
雖未制戒之前。約世法中亦自有罪。
名爲性罪。如殺盜邪婬口四惡業之類也。世尊爲
出家人護世譏嫌。制立戒法。名爲遮罪。如長衣宿
食掘地損草之類也。佛制所遮。犯者得罪。故名遮
罪。亦名制罪。謂從佛制邊得罪也。
菩薩戒本經云。毗尼
建立遮罪。護衆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同聲
聞學。何以故。聲聞自度。尙不離護他。何況菩薩。
菩薩戒本經云。又復遮罪
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者。菩薩不同學此戒。今按比
丘二百五十戒中。但有捨墮六事。是菩薩戒所開。
餘皆不妄開也。六事者。一從非親乞衣。二過受自
恣與衣。三畜長鉢。四令非親里織師織衣。五畜蠶
綿臥具。六受金銀。皆是爲衆生故。非許自受用也。
智者大師於梵網經心地品中。獨揭
十重四十八輕戒法行之。名爲義疏。每戒之下。必
對小乘料簡同異。
佛頂經云。因戒生定。因定
發慧。斯則名爲三無漏學。又云。縱有禪定多智現
前。若不斷婬。必落魔道。若不斷殺。必落神道等。
此翻爲學。
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爲
卽十二頭陀行也。
恐卽佛陀耶舍。與
此言本出論語。今借用
之。謂初受戒人。但可使其依律行持。未可使閱律
藏。知其所從結戒之由。葢六羣比丘等。皆是大權
示現。曲爲末世而示犯緣。誠恐愚者不達。認爲實
事。將謂佛世尙爾。何況今時。則反開放恣之心矣。
○將釋此律。大文爲二。初題目。二入文。
初題目。
四分戒本
釋此律題。倣同梵網戒義疏。略述三重玄義。第一
釋名。第二出體。第三料簡。
釋名爲三。初明四分戒本。次出衆部源委。後釋事
義集要。
初明四分戒本者。謂是四分律之比丘
戒經也。此出曇無德部。梵語曇無德。翻爲法密。其
律共有四分。第一分。明比丘事。第二分。明比丘尼
事。及受戒說戒法。第三分。明安居自恣等法。第四
分。明房舍等雜法。今此戒本。卽第一分中。如來因
事所結戒經也。
次出衆部源委者。衆部皆有通
別二名。通則同名爲律。別則僧祇四分等。各從部
黨所屬。及經册數目爲名。且通名者。梵語毗尼。或
云毗柰耶。此翻善治。亦翻調伏。亦翻爲滅。正翻爲
律。律者。法也。又戒因緣經云。鼻。秦言去。柰耶。秦言
眞。去若干非而就眞。故曰眞也。降伏此心。息此心。
忍不起。故曰眞也。降伏。戒也。息。定也。忍。智也。
知才擧一法。三學全收。若無戒善。定慧不起。又此
戒法。凡有三種。一者律儀戒。亦名波羅提木叉戒。
二者定共戒。亦名禪戒。三者道共戒。亦名無漏戒。
律儀戒者。律是遮止。儀是形儀。能止形上諸惡。故
稱爲戒。亦曰威儀。威是淸嚴可畏。儀是軌範可則。
亦曰調御。使心行調善也。波羅提木叉者。此翻保
解脫。亦翻別別解脫。以能保任行人出生死海。又
隨一一戒護持不犯。隨一一處得其解脫。卽是二
百五十學處。及隨律威儀也。定。是靜攝。入定之時。
自然調善。防止諸惡。道。是能通。發眞以後。自無毀
犯。如初果耕地。蟲離四寸。是道共力。此二戒法。旣
是心上勝用。力能發戒。道定與律儀並起。故稱爲
共。今毗尼藏。正詮律儀。亦攝定道。由持淨戒。禪定
智慧功德發生。則律儀爲因。定道爲果。由禪無漏
力。性業遮業悉得淸淨。則木叉爲果。定道爲緣。薩
婆多論云。此波羅提木叉戒。若佛在世則有。佛不
在世則無。禪戒無漏戒。一切時有。波羅提木叉戒。
從敎而得。禪無漏戒。不從敎得。乃至云。波羅提木
叉戒。但佛弟子有。禪戒。外道俱有。夫能維持佛法。
有七衆在世間。三乘道果相續不斷。盡以波羅提
木叉爲根本。禪無漏戒不爾。是故於三戒中。最爲
殊勝。善見亦云。毗尼藏者。是佛法壽。毗尼藏住。佛
法亦住。是爲略釋通名義也。
次別名者。謂僧祇
律。五分律。薩婆多律。十誦律。及善見律。戒因緣經。
毗尼母論等。何以有是衆律。按舍利弗問經。佛自
記云。輸柯王孫弗沙密多羅。滅法
良善。重興佛法。時諸比丘。好於名聞。亟生諍論。抄
治我律。開張增廣迦葉所結。別爲群黨。互言是非。
求王判決。王集二部行籌。取舊者多。名爲摩訶僧
祇
是後因於諍故。復起多部。於三四百年中。展轉枝
分。如是衆多。久後流傳。若是若非。唯餘五部。各擧
所長。名其服色。摩訶僧祇部。勤學衆經。宣講眞義
以處本居中。應著黃衣。曇無毱多迦部
理味。開導利益。表發殊勝。應著赤色衣。薩婆多部。
博通敏達。以導法化。應著皂衣。迦葉維部。精勤勇
猛。攝護衆生。應著木蘭衣。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
暢幽密。應著靑衣。摩訶僧祇。其味純正。其餘部中。
如被添甘露。諸天飮之。但飮甘露而棄於水。人間
飮之。水露俱進。或時消疾。或時結病。其讀誦者。亦
復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捨。諸愚癡人。不能分別。
又按翻譯名義集。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
國王食訖。令羅云
手
比丘分毗尼。藏爲五部也。後果分爲五部。一曇無
德部。二薩婆多部。此云說一切有。法名十誦。三迦
葉遺部。此云重空觀。止有解脫戒本經一卷到此。
四彌沙塞部。此云不著有無觀。法名五分。五婆蹉
富羅部。此云犢子。律本不來。五部是別。摩訶僧祇
是總。通則六部也。又按南海寄歸傳云。諸部流派。
生起不同。西國相承。大綱唯四。一聖大衆部。分出
七部。二聖上座部。分出三部。三聖根本說一切有
部。分出四部。四聖正量部。分出四部。其間離分出
沒。部別名字。事非一致。此不繁述。有部所分三部
之別。一法護。二化地。三迦攝卑。所云十誦四分者。
多是取其經夾以爲題目。然十誦亦不是根本有
部也。
斬爲十八段。怖而問佛。佛言。我滅度後一百餘年。
有阿輸迦王。威加贍部。時諸苾芻
趣解脫門。其致一也。卽此先兆。王勿見憂。
所說。各各不同。良以去聖時遠。故傳事或訛。今若
泥迹。則觸處多乖。取義。則有長便用。雖聖心難測。
而比量可憑。但令義途得所。則事迹不勞辯矣。
出衆部源委竟。
後釋事義集要者。事。謂制戒緣
起。義。謂隨犯輕重結罪悔過之宜。要。謂律藏文繁。
今但取要。集。謂雖宗四分。參用諸家。何以獨宗四
分。二百五十戒相無增減故。擧世久流行故。何以
參用諸家。事有詳略故。義有短長故。不妨互相發
明故。初釋名竟。
第二出體者。初明無作。次明止行二善。
初明無
作者。天台師云。戒體者。不起而
色。磬公釋云。謂此戒體。不起則
修交成必。有無作假色。無作一發。任運止惡。任運
行善。一作之後。不俟再作。故云無作。
色者。十一色法。各有假實。就法處所攝色中。唯定
果色。名爲實色。表無表色。並名假色。善惡二戒。各
有表及無表。表卽名作。無表卽名無作。今且釋善
戒。互跪翹勤。名爲身表。三說乞戒。名爲語表。衆僧
和合同集戒場。亦名身表。白四羯磨。亦名語表。由
此作法。受得淸淨戒體。成比丘性。爲意家之所緣。
任運恒得止行二善。故云。一作之後。不俟再作。名
爲無作假色也。此無作戒體。從第三羯磨畢時便
得。於一切男女邊。得不婬色。於一切情非情邊。得
不盜色。於一切有情邊。得不殺色。於一切有情邊。
得不欺誑色。乃至於一切地。得不掘色。於一切草
木。得不壞色。於一切酒。得不飮色。如是二百五十
戒法。一一各周法界。故出家功德經。明一日一夜
持戒功德。不可窮盡。正由此妙善戒法。徧以法界
爲所緣故。是則無作戒體。是法處色。是無漏色。成
論謂是非色非心聚者。爲遮心無得失。果無頑善
二種難耳
作。若因中別有頑善共爲佛因。佛地亦應別有此善。共爲佛果。此以果無頑善。難戒是色法也。以小乘妄
計無作爲心外實色故。一云。大小乘經論。盡有無作。若直以心爲戒。發心便應得戒。何故七遮不能得戒。
又都無無作。何故犯重便名失戒。此以心無得失。難戒是心法也。成論立非色非心聚。可以雙遮兩難。故
古來律師用義依之。若大乘所明。戒是假色。憑師一受。遠至菩提。隨定隨道。誓修諸善。誓度含識。亦以此
心力大。別發戒善。爲行者所緣。止息諸惡
大乘家則云。初番羯磨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由
心業力。悉皆震動。二番羯磨成。十方世界妙善戒
法。於虗空中如雲如葢。覆行人頂。三番羯磨成。十
方世界妙善戒法。從行人頂門。流入身心。充滿正
報。盡未來際。永爲佛種。此毗尼藏中。雖不說如此
事。亦云。羯磨成就。名得處所。當知有漏五蘊。色身
爲依。無漏五蘊。戒身爲依。有漏色身。從父精母血
和合而生。是色處假色。無漏戒身。從三師七證羯
磨而得。是法處假色。所以和尙名爲力生。正從能
生戒身以得名耳。得此戒身。便同僧寶能使天龍
尊奉。神鬼欽承。若心不樂道。則名戒羸。若向人說
捨。則名還戒。苟無此無作戒體。則天神何所致敬。
亦何故名羸名捨也。問。旣是有羸有捨復有破者。
何得名爲任運止行。答。譬如橋梁。任運可以度人。
池井。任運可以汲用。倘發撤橋梁。壅塞池井。功能
便失。否則常時有用。不俟再作。故名無作耳。
次
明止行二善。如百論。息惡不作。名之爲止。信受修
習。名之爲行。佛敎雖多。止行收盡。今此戒善。不起
則
惡者。從根隨煩惱。起身口七支。是惡因。三塗劇苦。
是惡果。此律集十句義
受持之者。惡因旣除。惡果亦謝。是名伐惡。進趣者。
攝持諸根。念無錯亂。常一其心。習諸善法。任運感
得人天華報。乃至出世解脫實果。卽是進趣義也。
二出體竟。
第三料簡更爲二。初對大乘辨得捨。次就敎相辨
淺深。
初辨得捨者。大乘重在內因。小乘重在外
緣。重內因故。必須發菩提心。方堪受戒。若不善無
記心中。不發無作。而千里無師。許其像前自受。重
外緣故。必須師僧界法。事事合制。若諸緣有一不
備。不名得戒。而諸緣旣具。得戒徧於三心
心中並發戒也
壽。大乘上品纏犯十重。及退大菩提心。則名失戒。
小乘犯四重禁。則名失戒。若心不樂道。向一人捨。
則名還戒。大乘失戒之後。得見好相。許其重受。小
乘失戒。無重受理。但使絕不覆藏。僅可羯磨與學
耳。問。釋戒體。旣依大乘。辨得捨。仍分大小。豈不宗
趣相違。答。依大乘釋無作者。不違法體也。對大小
辨得捨者。不壞法相也。違法體。則相無所依。壞法
相。則體無由顯。故法華開顯之後。涅槃仍扶戒律。
毗尼軌式。分毫不改。正謂卽此知常。方稱絕待之
妙。宗趣相成。思之可得。又問。大乘旣重內因。今時
律師與人受菩薩戒。可知其內因眞否。如或不眞。
名得戒否。如不得戒。則設犯十重。還以十重定其
罪否。答。彌勒菩薩羯磨文中。具有觀察當機之法。
若不能知其內因而妄相傳授。不免無解作師之
過。然彼受戒之人。不善無記心中。雖不發戒。而旣
濫膺菩薩之名。自當依律判罪。非同不得比丘戒
人。竟以賊住論也。
次辨淺深者。此是酪味敎攝。
初調凡夫令入聖故。若約五味互融。亦可作四敎
釋。謂於一切禁戒堅固執持。永離繫縛。卽藏敎法。
若達罪如幻病。戒如幻藥。持犯本空。身心淸淨。卽
通敎法。若仰信中道。卽以此戒先斷見思惑。次涉
俗利生。後悟入中道。卽別敎法。若戒爲法界。一切
法趣戒。是趣不過。住戒秘藏。一一戒中明見佛性。
卽圓敎法。又如來以四悉檀。立此戒法。隨順世間。
護衆生故。令生歡喜。卽世界悉檀。生善。卽爲人悉。
滅惡。卽對治悉。能令正法久住。卽第一義悉。又旣
稟開顯之敎。則此戒惟是一乘。更非前之三敎。故
法華云。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輭心。如是諸人等。皆
顯前。大乘比丘亦須同學。故菩薩戒本經云。若菩
薩。於如來波羅提木叉中。毗尼建立遮罪。護衆生
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同聲聞學。何以故。聲聞
者。乃至自度。乃至不離護他。何況菩薩第一義度。
又云。若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聽聲聞
經法。不應受。不應學。菩薩何用聲聞法爲。是名爲
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噫。可以思矣。初題目竟。
○二入文三。初說戒序。二正列戒相。三結勸迴向。
○初中四。初偈讚。二問答啓白。三正說戒序。四結
問。
○初又六。初歸憑三寶。二誡衆集聽。三師
資傳受。四喩誡勿毀。五顯戒當說。六歎勝結示。
○今初。
作法之始。必先禮敬三寶。所以求加被也。稽首者。
身業致敬。身致敬時。口稱德號。心存觀想。卽是三
業供養。佛法僧名爲三寶。以可尊可重故。佛者覺
義。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名佛陀。法者。軌持義。軌
生物解。任持自性。故名爲法。比丘。此含三義。一者
乞士義。離邪命法。一鉢資身。捨愚癡垢。三慧自淑。
二者怖魔義。甫受具時。羯磨成就。地神卽出大聲
唱云。此間有善男子
羅損減。如是空行善神聞之。展轉大聲唱吿。須臾
便達梵天。波旬聞之。卽生恐怖。故曰怖魔。三者破
惡義。修菩提分。斷見思惑。因中具此三義。故於果
上。隨得應供無生殺賊之號。名爲阿羅漢也。又比
丘。此翻除饉。爲大福田。開大法施。故名除饉。僧者。
具云僧伽。此翻和合衆。乃四比丘以上之稱。和合
有二義。一理和。謂同證擇滅。二事和。謂戒和同修。
見和同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無諍。意和同
悅。復次十誦律云。有五種僧。一無慚愧僧。破戒諸
比丘是。二羺羊僧。凡夫鈍根無智慧。如諸羺羊聚
在一處。不知布薩。不知布薩羯磨。不知說戒。不知
法會。三別衆僧。一界內處處別作諸羯磨。四淸淨
僧。凡夫持戒人。及凡夫勝者。五眞實僧。學無學人。
此中所禮。正禮後之二種。由眞實僧。能令勝義正
法久住。由淸淨僧。能令世俗正法久住故也。彼前
三種。能作非法羯磨。能令正法破壞。故非所禮。復
次有住持三寶。有一體三寶。言住持者。佛在世時。
樹王得道爲佛寶。說四諦法爲法寶。度五比丘等
爲僧寶。佛滅度後。範金合土紙素丹靑爲佛寶。黃
卷赤牘三藏聖敎爲法寶。鬀髮染衣紹隆佛化爲
僧寶。此三住世不絕。故名住持三寶。然一切像。卽
同眞身。經典所在。卽法身舍利。今時凡僧。亦能荷
負正法。爲世福田。是亦皆應禮敬。又諸佛者。通指
十方現坐道場一切大師。以覺體遍故。雖在他方。
能於此土而作良祐。亦卽通指三世次第出興一
切世尊。以覺性常故。雖示過未。能於現在而垂感
應。法僧亦爾。言一體者。以實相慧。覺了諸法非空
非有。亦空亦有。雙忘雙照。三智圓覺。名爲佛寶。所
覺法性之理。三諦具足。名爲法寶。如此覺慧與理
事和合。名爲僧寶。復次現前一念。本具三諦。在迷
不覺。是爲法寶。能覺三諦之智。是爲佛寶。諦智相
合。是爲僧寶。及之一字。正顯一體三寶義也。復次
言禮敬者。不於一體之外而有住持。亦不離住持
之相而言一體。若昧一體之理而行禮敬。但得事
善。不名眞禮。以禮是體義。未達三輪體寂。非體義
故。若離住持之相而談一體。墮惡取空。不名達理。
以理居事外。未知全事卽理。非一義故。及之一字。
正顯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事理行布圓融之旨也。
○二誡衆集聽。
演者。宣布流通之謂。毗尼法。如釋名中。正法者。出
世聖道也。正法住世。敎行果三皆悉具足。今演此
律。則戒身成就。定慧發生。大沙門果。由是可期。故
令正法久住。此半偈。明攝衆生義也。如海無涯者。
說戒犍度云。海水有八奇特法。所以阿修羅娛樂
住。一者一切衆流皆往投之。二者潮不失限。三者
五大河投海而失本名。四者河及大雨盡歸而無
增減。五者同一鹽味。六者不受死屍。七者多出珍
寶。八者大形所居。我法中亦有八奇特。使諸弟子
見
歸我法。於中學諸善法。二者我諸弟子住於戒中。
至死不犯。三者四姓捨家。皆稱沙門。四者於我法
中。以信堅固。捨家學道。入無餘涅槃界。而涅槃界。
無增無減。五者同一解脫味。六者犯戒惡法。雖在
衆中坐。常離衆僧遠。衆僧亦離彼遠。七者多出珍
寶。所謂四念處乃至八賢聖道。八者受大形。所謂
四向四果。復次初受戒時。卽於法界徧得不婬不
盜不殺等色。如是二百五十戒。三千威儀。八萬細
行。一一淸淨戒色。各徧法界。又復從此。於念念中。
任運成就戒法善色。悉徧法界。不可窮盡。故云如
海無涯也。如寶求無厭者。寶。謂如意珠王。此寶於
念念中。能雨滿
減。戒亦如是。於念念中。出生一切念處正勤如意
根力覺道等法。乃至三乘一切聖果。而戒體終無
變易。又此戒者。愈學則愈見其精。愈修則愈得其
利。故云如寶求無厭也。聖法財者。略則信戒聞捨
慧慚愧七種。廣則六度萬行十力四無所畏百八
三昧十八不共法等。此等法財。莫不以戒爲之守
護。戒如良兵猛將。亦如堅城深池。亦如憲章典刑。
亦如主藏臣寶。捍禦外侮。不被侵凌。防訐奸賊。不
被偷劫。整理安頓。不令毀壞。出納取與。令得增長。
是名護義。此一偈。明攝善法義也。除棄。滅殘。障止
捨墮。明攝律儀義也。棄等解在後文。問三聚之名。
不共小敎。胡得約此判釋。答。未經開顯。有實無名。
○三師資傳受。
毗婆尸。或云維衛。此翻勝觀。式棄。或云尸棄。此翻
火。毗舍浮。或云隨葉。或云毗葉羅。此翻徧一切自
在。此三世尊。在莊嚴劫之末。拘留孫。或云拘樓秦。
此翻所應斷。又翻作用。拘那含牟尼。此翻金寂。又
翻金仙。迦葉。或云
釋迦牟尼。此翻能儒。又翻能仁寂默。此四如來。在
賢劫次第出世。所以處處說此七佛者。一謂在百
小劫內。淨居天人所曾見故。二謂本師修相好業。
從毗婆尸佛時爲始故。世尊者。十號具足。九界同
仰。大德者。因圓果滿。世無與等。又比丘亦可通稱
大德。以有廣大德行故也。是事者。四事。十三事。乃
至隨律等事。善說者。如法和合而說。咸共聽者。從
無夏乃至百臘。皆應集聽。從戒序乃至偈經。皆應
諦聽也。
○四喩誡勿毀。
前二偈。約障生善處誡。後一偈。約死墮惡道誡。生
死喩如險道。戒法等於轄軸。毀戒則死時惡趣。相
現。猶險道中失轄折軸。前後無厝。恐怖慞惶也。行
願品云。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闡人天涅槃正路。
戒實職其功矣。然根本律云。或願人間。或求天上。
勤修梵行者。得生人天。暫受快樂。彼命終後。入地
獄中。是故當求涅槃以修梵行。勿樂人天而致勞
苦。又律攝云。險途有二。一是生天。二是惡道。雖復
生天受諸勝樂。報盡之後。還墮惡趣。是則人天非
所當欲。而第二偈。顧云爾者。略有二義。一謂戒足
不可毀故。毀則人天尙自無分。何況涅槃。二謂攝
受下種性故。語以涅槃則怖。語以人天則樂。先以
欲鉤牽。後令入佛智也。又復約事實說。果能持戒
不毀。縱無定慧。亦決不失人天之身。又復應知。喩
戒以足。無遠弗屆。若欲超登上品蓮臺。若欲承事
十方諸佛。若欲嚴淨無邊佛土。若欲普入法界玄
門。莫不以此爲初方便。
○五顯戒當說。
憂喜屬於意地。安畏現於身行。戒若全淨。則內不
慚
於
○六歎勝結示。
受此戒者。名大沙門。大者。梵稱摩訶。此含三義。一
者大。天人中尊故。二者多。富有福慧故。三者勝。超
諸外道故。今初一句。卽約大喩歎。第二句。卽約多
喩歎。第三句。卽約勝喩歎。第四句。卽總喩歎。次半
偈。正以法合。唯此戒經是最。故受之者亦成最耳。
一切衆律。謂世間正法。及外道等亦有律故。又五
戒八戒十戒。亦不如比丘戒爲最故。又禪戒無漏
戒。亦不如波羅提木叉戒爲佛法綱維故。又三藏
十二部。亦惟戒經爲最。若不堅持禁戒。縱有禪定
多智現前。皆成魔業。所以根本律云。佛說三藏敎。
毗柰耶爲首也。又第一句。喩歎敎經。獨如來所自
說故。第二句。喩歎行經。一切法趣戒故。第三句喩
歎理經。無作戒體。淸涼如月。因於持犯。示有盈虧
而實無增減故。第四句。喩歎果經。不惟成聲聞果。
亦復成如來道故。問。無作戒體。從師受得。設犯初
篇雖絕無覆藏心。僅許與學。永無僧用。若以月體
喩無作體。則與本性有何分別。若以從師受得名
爲無作。是仍有增減矣。答。無作爲當體之體。本性
淸淨爲所依之體。無作屬修。本性屬性。無作爲事。
本性爲理。無作之體爲宗。本性之體爲體。然宗之
與體。非一非二。達者卽宗而悟體。愚者昧體幷迷
宗。今旣以月喩歎理經。正是指無作戒所依之體。
當知若得若失。總是盈虧邊事。不可謂性有增減
也。復次從譬如人毀足至戒經爲上最。具四悉檀。
開人天路。閉惡趣門。是世界悉檀。照鏡二喩。是爲
人對治二種悉檀。隨得生善滅惡二種益故。四最
喩戒。卽第一義悉檀。此戒體是淨法身故。如來立
禁戒者。大千界內。佛爲法主。律是佛敕。惟聖制立
自餘下位。但可依承。良以如來行果圓極。窮盡衆
生輕重業性。等覺以下。猶非所堪故也。問。契經說
通五人。毗尼惟佛自說。如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則
諸侯拱手聽命。今大明律。是天子制。文武百官。無
不觀覽。縱使田夫。亦可觀之。云何此毗尼法。惟許
比丘閱習。不許沙彌白衣觀覽。答。律惟佛制。所以
顯法道之尊。然不惟僧法名律。凡五戒十戒菩薩
戒等。皆名律也。其普被七衆。亦猶大明律之頒行
天下也。至於比丘戒法。則如內府秘書。及官箴銓
選等事。非凡庶所敢與聞矣。半月半月說者。黑白
二月。表善惡二業。白欲其圓。黑欲其盡。又白表智
德。黑表斷德。於此說戒。用自考也。故十誦律云。布
薩法者。半月半月。諸比丘和合一處。自籌量身。晝
作何罪。夜作何罪。從前說戒以來。將不作罪耶。若
有罪。當向同心淨戒比丘如法懺悔。若不得淨戒
比丘。當生心。我後得之。應如法懺悔。以此安住善
法。捨離不善根本雜事云。我令汝等。每於半月說
波羅提木叉。當知此則是汝大師。是汝依處。若我
住世。無有異也。
附 第四分云。有五法名爲持律。一知犯。二知不
犯。三知輕。四知重。五廣誦二部戒。又五法。四如前。
五廣誦毗尼。又五法。四如前。五住毗尼而不動。又
五法。四如前。五諍事起善能除滅。持律人有五功
德。戒品堅牢。善勝諸怨。於衆中決斷無畏。若有疑
悔能開解。令正法久住。
又云。有五法令正法疾
滅。一者不諦受誦。喜忘誤。文不具足。以敎餘人。文
旣不具。其義有缺。二者爲僧中勝人上座。若一國
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諸不善法。放捨戒行。不勤
精進。後生年少比丘。倣習其行。三者多聞持法持
律持摩夷。而不以所誦敎餘四衆。便自命過
修多羅藏。如阿難等。持律。謂知毗尼藏。如優波離等。持摩夷。謂善於訓導。宰任玄綱。如摩訶迦攝等也
四者有比丘難可敎授。不受善言。不能忍辱。餘善
比丘卽便捨置。五者喜鬬諍。共相罵詈。彼此諍言。
口如刀劒。互求長短。若反上五事者。令正法久住。
又如來滅後。若比丘不敬佛法僧及戒定。則正法
疾滅。若在法律中出家。不至心爲人說法亦不至
心聽法憶持。設復堅持。不能思惟義趣。彼不知義。
不能如法修行。不能自利。亦不利人。以是因緣。令
法疾滅。反上事者。正法久住。
摩訶僧祇律云。若
篤信善男子。欲得五事利益者。當盡受持此律。何
等五。欲得建立佛法。欲令正法久住。不欲有疑悔
請問他人。諸有比丘比丘尼犯罪恐怖爲作依怙。
欲遊化諸方而無礙。皆當盡受持此律。又云。大迦
葉語諸比丘言。長老。世尊舍利。非我等事。國王長
者婆羅門居士衆。求福之人。自當供養。我等事者。
宜先結集法藏。勿令佛法速滅。
十誦律云。若比
丘。知布薩。知布薩羯磨。知說波羅提木叉。知會坐。
是應供給供養。何以故。無佛時。是人補佛處。又云。
隨淸淨比丘不壞法說戒時。名法住世。又云。持律
有五利。知出家法。知羯磨。知威儀。知依止。知障道
不障道法。
根本尼陀那云。有秉羯磨。有如說行
者。是則名爲正法住世。不則名爲正法滅壞。佛吿
苾芻。汝等若以信心投我出家。情求涅槃。修淨行
者。此諸苾芻所著衣服。直一億金錢。所住房舍。直
金錢五百。所噉飮食。具足百味。如是等事。我皆聽
受。汝並堪銷。若有苾芻破重戒者。於僧住處。乃至
不銷一口之食。僧伽藍地。不容一足。汝等應知破
戒之人。有十種過失。自知我是破戒惡人。他亦知
是。所有天神不來親附。同梵行者知法善人咸生
輕賤。罪惡音響四遠共知。未證悟者不復能證。
證法者悉皆退失。曾所聽聞咸皆忘念。命欲終時
心生懊悔。捨命之後生地獄中。又諸苾芻。應知受
用有其五種。一者爲主受用。謂阿羅漢。永除三毒。
二者父母財受用。謂諸學人。尙有餘惑。三者聽許
受用。謂湻善異生。於戒淸淨。勤修禪誦。無懈怠心。
四者負債受用。謂雖防禁戒。而不勤修覺品善法。
五者盜賊受用。謂於四重禁中。隨犯其一。是故汝
等應當修學。
善見毗婆沙云。善男子好心出家。
律藏卽是父母。何以故。與其出家。令得具足。敎學
威儀。依止律藏。自身持戒。能斷他疑。若入僧中。無
所畏懼。若有犯罪。依律結判。令法久住。持律人卽
是功德根。因根故攝領諸法。
南海寄歸云。大乘
小乘。律檢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
大乘經。名之爲大。不行斯事。號之爲小。所云大乘。
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中觀則俗有眞空。
體虗如幻。瑜伽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斯並咸遵
聖敎。孰是孰非。同契涅槃。何眞何僞。意在斷煩惑
濟衆生。豈欲廣致紛紜。重增冗結。依行則俱昇彼
岸。棄背則並溺生津。西國雙行。理無乖競。又云。浮
囊不洩。乃是菩薩本心。勿輕小愆。還成最後之唱。
理合大小雙修。方順慈尊之訓。防小罪。觀大空。攝
物澄心。何過之有。或恐自迷誤衆。準敎聊陳一隅。
空法信是非虗。律典何因見慢。
緇門警訓云。律
制比丘。五夏以前。專精律部。若達持犯。辦比丘事。
然後乃可習學經論。今越次而學。行旣失序。入道
無由。大聖訶責。終非徒爾。且才沾戒品。便乃聽敎
參禪。爲僧行儀。一無所曉。況復輕陵戒檢。毀呰毗
尼。貶學律爲小乘。忽持戒爲執相。於是荒迷塵俗。
肆恣兇頑。嗜杯臠。自謂通方。行婬怒。言稱達道。未
窮聖旨。錯解眞乘。且戒必可輕。汝何登壇而受。律
必可毀。汝何削髮染衣。是則輕戒全是自輕。毀律
還成自毀。妄情易習。至道難聞。拔俗超羣。萬中無
一。請詳聖訓。能無從乎。又云。佛法二寶。並假僧宏。
僧寶所存。非戒不立。故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敎
法。能令三寶不斷。潙山警
陪。了義上乘。豈能甄別。
辯 問。嗜杯臠。行婬怒。誠不足論。倘不犯重禁。根
本無虧。從此聽敎參禪。專求上乘。亦復何過。豈必
瑣瑣於事相。方合聖訓。彼背大向小。不習學佛等
戒。又云何通。答。若上根利智者。能達法義。則卽此
律儀。是敎是禪。豈可視作瑣瑣事相而別覓上乘。
若中下之流。事相尙未能知。又何能遠求禪敎。所
謂輿薪不見。而欲察秋毫也。至若背大向小。乃心
希自利之謂。不習學佛。乃退失菩提之謂。沙彌五
德尙云志求大乘。爲度人故。豈比丘戒法。止屬小
乘。名爲不習學佛耶。
或云阿輸迦。或云阿育。此云無憂。
未見翻譯。
根本煩惱有六。謂貪瞋癡慢疑五見。
隨煩惱有二十。又分三類。一大隨有八。謂不信。懈
怠。放逸。昏沈。掉擧。失念。不正知。散亂。中隨有二。謂
無慚。無愧。小隨有十。謂忿恨惱覆誑諂慢害嫉慳。
身三支。謂殺盜婬。口四支。謂妄言。綺
語。兩舌。惡罵。
菩薩戒羯磨文云。先於無
上正等菩提發宏願
淨戒。乃至對佛像前問言。汝是菩薩否。彼應答言
是。發菩提願未。應答言
十重。卽梵網經十重戒也。纏者
十纏。一瞋。二覆。三睡。四眠。五掉。六悔。七嫉。八慳。九
無慚。十無愧也。上品者。極重煩惱也。羯磨文云。毀
犯重戒。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
當知說名上品纏犯。
有四邪命食。一方口食。謂干謁通使。
二維口食。謂呪術卜算。三仰口食。謂仰觀星宿。四
下口食。謂種植田園。又有五種邪命。一爲利養故。
詐現奇特異相。二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爲人說
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所得供養以動人
心。
一聞慧。謂至心聽法。解其言趣。二思慧。謂
聞
應也。
此云惡。或云殺者。魔王之名。
卽擇滅無爲也。唯識論云。由簡擇力。
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
謂外凡內凡七賢人也。一五停心。二
別相念。三總相念。爲外凡。一煖位。二頂位。三忍位。
四世第一位。爲內凡。
謂三乘道果。
謂法律敎誡。
悉達太子六年苦行之後。受牧女乳
糜上供。敷吉祥草。坐畢鉢羅樹下。覩明星而成正
覺。因名此樹爲菩提樹。亦名樹王。
佛詣鹿苑。初爲五比丘三轉四諦法
輪。一示轉云。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
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二勸轉云。此是苦。汝應
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三證轉云。此是苦。我
我
一
解。最初解佛法故。憍陳如。或云
此翻火器。其先事火。從此命族。二頞
示。此翻馬勝。又翻馬師。三
賢。四十力迦葉。亦名婆敷。五拘利太子。陳如迦葉
二人。是佛母黨。餘三人。是佛父黨。
或云室利羅。或云設利羅。此翻靈骨。大論
云。碎骨是生身舍利。經卷是法身舍利。
按他經俱言四河入海。東殑伽。南
信度。西縛芻。北徙多。皆從
也。
一刹帝利。是王種。二婆羅門。是淨行。如此
間儒流。三吠奢。亦云毗舍。卽
爲業者。
閻浮。樹名。提。洲也。洲上有此樹。故以爲
名。此翻勝金。西域記云。正言
憲。法也。章。條也。典。常也。刑。亦法也。謂
國家歷世相傳之法令制度。
轉輪王七寶之一。
胡八切。聲同瞎。車軸頭鐵也。
音逐。車轂也。
音戒。至也。
謂人道五常。輪王十善等。
一長行。二重頌。三授記。四諷頌。五無問
自說。六因緣。七譬喩。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
未曾有。十二論義。亦名十二分敎。
卽指
共一
千。一千箇小千。名中千。卽是百萬。一千箇中千。名
大千。共有十萬萬四天下。十萬萬日月。十萬萬須
彌山。總稱三千大千世界。皆釋迦佛之所治化。若
以
一生補處菩薩之名。如今彌勒菩薩等是
也。下地朢之。則與佛等。尙有極微細一品無明未
盡。猶名菩薩。
具云摩得勒伽。亦云摩咀里迦。亦云摩德
迦。亦名目德迦。此翻智母。以其能生智故。
生衆。湻善者。專修善法也。
中觀卽龍樹宗。世稱法性
宗。瑜伽卽護法宗。世稱法相宗。以瑜伽師地論爲
宗。故名瑜伽。此翻相應也。
梵網經云。如帶持浮囊欲渡大海。謂
持戒者。仗此戒力。得渡生死苦海。猶如浮囊。設使
羅刹欲乞全分。或乞半分乞手掌許。乞一指許。乞
微塵許。皆悉不可與之。持戒亦爾。愛見羅刹。欲令
毀犯初篇乃至五篇。皆悉不可毀破。以設毀破一
微塵許。氣便漸洩。不復能浮故。